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7-19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7〕103号 发布日期: 2017-07-19 15:33: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曲靖市严厉打击毁林开荒

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全市不断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林工作,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部分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毁林开荒、蚕食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不良现象。为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依据,以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加强林业法制宣传,切实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的意识,通过“市级指导、县级主导、乡镇负责、村组落实”四级联动方式,调动最广大群众参与,打一场收回林地的人民战争,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加快推进森林曲靖建设和美丽宜居曲靖建设进程。

二、行动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7年7月20日—31日)。按照“全面覆盖、动真碰硬,依法清查、严厉打击,强化保护、注重宣传”的原则,全面排查涉嫌毁林开荒的村寨、农户,摸清底数。

(二)集中处理阶段(2017年8月1日—11月30日)。在市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导下,采取“市级指导、县级主导、乡镇负责、村组实施”的四级联动机制,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基层村组,以减少毁林存量、抑制毁林增量、杜绝新的毁林行为、尽力收回林地为目的,在前期清理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各村(居)委会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形成有效震慑,让保护生态理念深入人心,使毁林开荒行为最大限度得到扭转。对毁林开垦的,一律收回林地、植树造林、修复生态。对主动退回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并与有关退地农户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保证今后不再侵占;对2012年后发生的毁林开荒行为,原则上应予处罚(包括刑事处罚、林政处罚和以村民自治条例、村规民约处理),并责令限期退耕还林;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森林公安局处理。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7年12月1日—20日)。各县(市、区)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经验进行总结,督促各乡(镇)责成各村(居)委会制定适合本地的村规民约和管理办法,形成保护管理森林资源工作的长效机制。在村规民约中必须明确约定本村保护森林、林木、林地等与森林资源管护有关的管理办法,并作为村“三委”换届选举新旧干部交替后,新任干部应当遵照执行的意见,坚决杜绝新的毁林开荒案件发生。

(四)总结评比阶段(2017年12月21日—3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县(市、区)工作实效,深入走访核实,检查验收,结果纳入综合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及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敷衍了事、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讲形式走过场,不主动作为的,视情节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曲靖市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指挥。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制定行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同时,要严格执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4〕61号),恢复林业站牌子、印章和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确保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打击毁林开荒专项行动。

(二)加强协调配合。监察、林业、农业、国土、法制、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展好专项行动。要充分依靠群众,运用政策导向,发挥村规民约最大效能,尤其对历史原因形成的毁林开荒事实,要想方设法尽力恢复林地,尽最大可能多栽一棵树、多造一片林。各乡(镇、街道)林业站是林政处罚的主力军,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办林政案件,并指导、引导各村组履行或制定好村规民约。对历史形成的遗留问题,原则上不再做林政处罚,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村社按原定村规民约自行处置。各级森林公安局要重拳出击,把从严打击贯穿工作全过程,着力侦破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以此震慑、遏制犯罪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打击报复、暴力阻碍工作、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从严打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要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时组织召开由村组干部、林业管护人员、涉及毁林开荒农户参加的工作会议,并督促各村组召开群众大会,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顺利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专项行动的跟踪宣传报道,对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有效震慑犯罪,教育群众,使保护森林资源意识深入人心,成为自觉行动。

(四)加强督查督办。市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启动督查督办机制,对领导不力、行动迟缓、清理排查走过场、查处不到位的县(市、区)和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在开展工作期间,由市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政府督查室配合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督促检查,对森林资源管理薄弱、问题持续多发,以及对毁林开荒案件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方,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曲靖市严厉打击毁林开荒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曲靖市严厉打击毁林开荒

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世雄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兴朝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开荣  市林业局局长

成  员:余  波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王  斌  市农业局局长

张晓国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明才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杨  琼  市林业局副局长

朱恩俊  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傅云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文虎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朱开荣兼任,副主任由刘明才、杨琼、刘文虎兼任,严庆华、宁艳芬、孙宗运、王兴艾、陈锦、罗方勇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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