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6-22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7﹞95号 发布日期: 2017-06-22 11:01: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根据《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曲靖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 6月22日

曲靖市公共机构节约

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前   言

 

公共机构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能源消费的主体之一。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可以带动全社会形成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在扎实推动公共机构节约集约利用能源资源工作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时期。当前,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中提出的思想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充分认识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建设节约型、绿色化公共机构为主线,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能源资源,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印发的《云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 规划》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目   录

 

一、工作回顾和面临的形势………………………………………9

(一)“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成效………………………………9

1.“十二五”公共机构统计情况…………………………………9

2.“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及结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变化情况………………9

(二)工作进展……………………………………………………10

1.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逐步健全………………………………10

2.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11

3.计量统计与监督考核日益规范………………………………11

4.节能重点工程不断推进………………………………………11

5.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12

6.节能改造等资金得到合理利用………………………………12

(三)存在的问题…………………………………………………13

1.推进力度不够平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13

2.能耗统计手段单一,数据统计周期较长………………………14

3.能效分析及诊断缺乏科学性和技术性………………………14

4.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14

(四)面临的形势…………………………………………………14

二、“十三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发展理念,基本思路15

(一)总体要求……………………………………………………15

(二)主要目标……………………………………………………16

(三)发展理念……………………………………………………16

(四)基本思路……………………………………………………17

三、节能重点领域…………………………………………………18

(一)建筑物及其用能系统………………………………………18

(二)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19

(三)附属设施……………………………………………………19

四、开展六大绿色行动……………………………………………19

(一)绿色建筑行动     ……………………………………………19

(二)绿色办公行动     ……………………………………………20

(三)绿色出行行动………………………………………………21

(四)绿色食堂行动     ……………………………………………21

(五)绿色信息行动………………………………………………22

(六)绿色文化行动………………………………………………22

五、实施节能重点工程……………………………………………23

(一)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     …………………………………23

(二)试点示范工程     ……………………………………………23

(三)节地节水工程     ……………………………………………24

(四)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4

(五)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25

(六)资源综合利用工程………………………………………25

六、完善保障措施…………………………………………………26

(一)加强组织领导………………………………………………26

(二)健全制度标准………………………………………………26

(三)加强监督考核………………………………………………27

(四)落实资金保障………………………………………………27

(五)强化技术支撑………………………………………………28

(六)加强宣传培训     ……………………………………………28

 

 

 

 

 

 

 

 

 

 

 

 

 

一、工作回顾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成效

1.“十二五”公共机构统计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市纳入能源资源统计范围的公共机构数量逐年增加,截至2015年,共统计公共机构3490个,其中:国家机关960个,社会团体97个,教育事业单位755个,科技事业单位61个,文化事业单位139个,卫生事业单位218个,体育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1256个。

2.“十二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及结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变化情况

“十二五”期间能源消费主要特点有:一是各地区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汽油消费量逐步下降;二是公共机构主要能源资源消费构成为煤、电、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很低;三是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逐年下降,能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

截至2015年,全市用能总人数为1040309人(如下表),公共机构建筑面积总量1502.67万平方米,人均综合能耗249.22千克/人,人均用水量37.32立方米/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5.77千克/平方米。总体看,“十二五”期间,除2011年外,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总量呈逐年下降趋势,降幅平稳。

2011年—2015年能耗基本情况

年份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公共机构数量

2350

3229

3265

3437

3490

用能人数

884395

984013

998932

1012450

1040309

人均综合能耗(千克/人)

92.95

284.97

274.37

257.22

249.22

人均耗水(立方米/人)

81.27

43.71

40.01

38.41

37.32

单位建筑面积(千克/平方米)

5.27

19.82

17.20

16.52

15.77

(二)工作进展

1.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逐步健全

“十二五”期间,建立完善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和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确定节能联络员200余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通过示范创建促使全市基本形成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认真贯彻《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云南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办法》和《公共机构能源及水计量管理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以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和垂直管理机构的节能管理和检查力度,逐步理顺了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构,建立了各系统节能工作机制和完善节能工作配套制度。

2.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曲靖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制定部署了5年节能目标及重点节能工作。每年组织召开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会议,逐年对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划定。形成了年初制定指标任务印发指导意见,年中实施工作跟踪和提醒督办,年底开展自查自评、实行考核通报的节能管理流程,督促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大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挖掘节约潜力,使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形成了前后有贯通、上下能联动的良好局面,逐步建立健全了各级节能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及奖惩制度。

3.计量统计与监督考核日益规范

从2011年起,每年中、次年初组织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级公共机构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报表,积极依靠能源审计、水平衡测试等技术服务手段,以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为契机,鼓励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建立规范的能源管理体系,为适时引导公共机构开展能效对标管理,制修订公共机构用能定额地方标准提供了依据。

4.节能重点工程不断推进

“十二五”期间,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曲靖一中先后通过国家评价验收并荣获国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称号。在全市公共机构中开展绿色照明工程,广泛推广应用节能灯具,结合云南省太阳能资源三类以上地区特点,在全市高校、医院等类型公共机构普遍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技术。联合市水务局明确了全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其中,30个市级公共机构按照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通过验收。组织开展机关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

5.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

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电台、微信、报纸、专刊等媒体,采取宣传、讲座、培训、简报、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各项节能新技术和新知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节能氛围。在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中,充分注重提高公共机构队伍能力建设,依托清华大学公共机构远程培训系统,先后组织全市公共机构30余人参加学习,增强了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提高了规范管理节能的能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6.节能改造等资金得到合理利用

“十二五”期间,曲靖市公共机构节能财政支持主要用于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及能力建设方面,重点项目主要集中在公共机构燃煤燃油锅炉改造、绿色照明改造、节能示范项目培育等,有关资金得到合理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全市公共机构点多线长面广、基础条件各不相同,导致地区之间、各类公共机构之间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不够协调,不同程度地存在与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资源要求不相适应,节能管理监督不到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推进力度不够平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

从全市来看,目标责任落实和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还不够全面到位,各县(市、区)还未完全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本级政府工作部署中。从教、科、文、卫、体等系统来看,各级主管部门对本系统内公共机构的目标考核还未完全落实;从岗位及人员设置来看,缺少技术类岗位和技术人才,人员编制少,较难形成专人专职的工作常态,节能管理工作持续性和拓展性还不够;从公共机构内部管理来看,贯彻落实节约型机关要求还不能一以贯之;从考评体系来看,考核评价的方式、步骤和评分标准比较粗放、简单,仍不够严谨、细致;部分县(市、区)和市级公共机构对节能工作仍存在机构人员、规划部署、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2.能耗统计手段单一,数据统计周期较长

面对全市3000多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工作,目前还未能建立有效的能耗计量、统计、监测、分析系统,数据的记录、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仍处于人工方式,从而导致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管理台账不尽规范。能耗数据汇总和统计多数为年度总结性工作,不利于及时分析能耗症结和制定有效的节能措施,不仅滞缓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而且容易造成工作繁琐、覆盖面不全、数据误差大等问题,也对进一步推行能耗定额管理造成一定阻碍。

3.能效分析及诊断缺乏科学性和技术性

由于多数公共机构还未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量平衡测试、能源审计、节能监测等标准化运用工作,对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及能源资源利用状况的判定缺乏必要的科学性和技术性。

4.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除公共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行政办公经费外,各地各部门的公共机构节能保障经费大多还没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致使节能改造、能源审计、会议组织、宣传培训、监督检查、推广运用等日常基础工作较难持续、深入开展,极大制约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能源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等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能源资源环境瓶颈制约依然突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为全省、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指明了方向、确定了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全面推动能源节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等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教育、医疗、科技和文化等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使能源资源消费需求刚性增长,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十三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发展理念,基本思路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云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坚持以管理制度完善为中心,以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为重点,以节能宣传培训为保障,以监管节能制度措施落实为抓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科技、信息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健全制度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中的表率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循环经济示范市建设,全方位提升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主要目标

管理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体系、制度标准体系、技术推广体系、计量统计监测体系、监督考核体系、宣传培训体系。

量化目标。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行动,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最终以国家下达目标为准)。

(三)发展理念

坚持创新发展。创新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根本动力。要把创新贯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进节能管理工作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式创新、科技创新,不断提高节能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坚持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内在要求。协调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关系,协调好节约能源资源与保障业务发展的关系,协调好示范引领与全面推进的关系,不断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进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协调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绿色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目标愿景。节约能源资源既是绿色发展的组成部分,又是助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要通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推动公共机构实现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绿色出行,为全社会的绿色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开放发展。开放发展是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途径。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核心是增强公共机构的内生动力,目标是提高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坚持依靠自身努力和借助外力并重,坚持引资引技引智并举,推进节能信息公开,提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坚持共享发展。共享发展是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价值追求。公共机构要发挥节约能源资源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新风尚,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让社会公众共享节能减排成果。

(四)基本思路

推进依法管理。按照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覆盖全面、操作性强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体系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节能指导、推进、协调、监管、统计、审计、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推动节能法规、制度和标准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依法管理节能的水平。

用好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市场机制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有效运用,引导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手段,激发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的市场需求。适应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能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节能管理专业化水平。

实施分类管理。公共机构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气候特征、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条件制约下,需要解决的节能问题也各不相同。坚持问题导向,设定更加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节能目标。加强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的研究,逐步建立分级分类的节能目标评价体系,鼓励实行能耗定额管理。

突出重点管理。建立并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制度,分级分类确定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标准。根据各单位用能数据,建立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监督。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带头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切实发挥重点用能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节能重点领域

(一)建筑物及其用能系统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项目,在项目规划、设计、评审、施工、监理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要同步开展节能改造。在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中,采用安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建筑空调、采暖、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的节能改造。强化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加强能耗监测监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化机制。

(二)节水和资源综合利用

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加大干部职工节水用水培训力度,编制节水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组织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健全以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开展公共机构废弃物循环综合利用,促进资源化处理,建立资源循环利用长效机制,形成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回收体系。

(三)附属设施

加强数据中心、食堂等公共机构附属设施的节能。建立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建设,采用节能环保换热设备、UPS等产品技术。开展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灶具。

四、开展六大绿色行动

(一)绿色建筑行动

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绿色建设行动。新建(改建、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等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提高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能效水平。推进建造方式绿色化,推广装配式建筑,鼓励发展现代化钢结构建筑。建立健全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评审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信息告知性备案机制,加强施工建设过程的节能监管。深入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等工作,逐步完善大型公共机构建设节能监管体系。以各级国家机关为重点,到2020年,确定不少于20%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清单,形成全市公共机构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通过合同能源管理、能效交易、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推进公共机构建筑改造。大力推广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建筑遮阳等被动式技术,探索建立温和地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体系。

(二)绿色办公行动

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优化办公家具、设备等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减少闲置浪费。推进节能信息公开,发挥节能信息对绿色办公的促进作用。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倡导采用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减少使用签字笔、纸杯、餐具、塑料袋等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再生鼓粉盒等资源再生品。推广节能插座,实施零待机能耗。严格执行空调设定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大气、水、土地污染防治工作,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三)绿色出行行动

大力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出行”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在公共机构中推广应用“共享自行车、共享电动车”等模式,为干部职工践行“135”出行方式提供便利条件。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全市公共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对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10%的比例,采取集中式和分散式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充电桩。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机构充电桩建设、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鼓励公务出行租用新能源汽车。

(四)绿色食堂行动

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油烟排放达标;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引导绿色食品采购,建立绿色食堂评价标准,加强食堂精细化管理,开展绿色食堂创建。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爱惜粮食、节约粮食的良好习惯。

(五)绿色信息行动

加强机房节能管理,建设机房能耗与环境计量监控系统,对数据中心机房运行状态及电能使用效率(PUE)、运行环境参数进行监控,提高数据中心节能管理水平。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改造后机房能耗平均降低8%以上,平均PUE值达到1.5以下。组织实施市级国家机关绿色数据中心机房改造。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鼓励应用云计算技术整合改造现有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信息网络互联互通,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减少数据信息资源浪费。

(六)绿色文化行动

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节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干部职工中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道德意识。积极倡导公共机构开展个人工作生活“碳足迹”计算,减少个人工作生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践行减少“碳足迹”的环保理念。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的宣传带动优势,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校师生、医护病患切实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全面形成绿色行政办公、绿色教育基地、绿色服务窗口,推动工作方式向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方向转变,推动生活方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五、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一)节能计量统计基础工程

加大计量法规、标准及政策培训力度,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按照能源资源可计量、可检测、可考核原则,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开展年度统计数据会审和统计工作专项抽查,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应用。建立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评价标准体系,公共机构分户计量达到100%;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中央空调、独立食堂、公共浴室及游泳馆等重点用能系统和区域部位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90%。推广应用云南省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在线监测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试点示范工程

以机关、学校、医院为重点,选择节能工作基础较好、能耗总量较大、具备一定代表性的单位,继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积极参与创新中国成立家级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实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制度,争取创建省级能效领跑者。建立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体系,争取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县,促进县级公共机构节能措施追逐能效领跑者。建设示范单位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示范单位动态管理、节能效果评价复核和创建交流活动。

(三)节地节水工程

认真落实土地规划利用的有关法规政策,节约集约使用各类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公共机构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制度,完善公共机构节水激励政策,积极参与云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对建设项目严格进行水资源利用论证,实行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投产制度。全面开展节水型单位和节水示范单位创建,到2020年,市级、县(市、区)两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比例分别达到80%、60%,事业单位建成比例分别达到40%、30%。鼓励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进行节水改造,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行公共机构计划用水管理,完善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建立分类用水定额管理体系,在高等院校、公立医院推广用水计量收费。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安装中水利用设施,继续开展雨水收集利用。

(四)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与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节能服务企业的合作,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业务培训长效机制,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提升国家面授和远程培训效果,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负责人实现面授培训全覆盖,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重点用能单位面授培训达到80%以上,完成100人次以上的远程培训。健全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耗限额、能耗定额等节能标准体系,全面推广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五)新能源推广应用工程

加快整治小型燃煤锅炉,加快天然气推广使用,推进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市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公共机构基本淘汰1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加大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广热泵技术,以高校为重点实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示范项目,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例,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努力提高公共机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国家机关及公共机构带头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建设其充电配套设施,鼓励公务出行租用新能源汽车。

(六)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弃物、餐厨垃圾、办公用品的循环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生物处理,强化建筑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管理。鼓励公共机构与有资质的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形成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回收体系。到2020年,力争实现50%以上市级公共机构建立健全资源综合利用的长效化、常态化机制。

六、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由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卫生计生、质监等部门参与的指导协调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职能职责,与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广新经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节能工作新格局。

(二)健全制度标准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坚持政府与社会结合,完善科学规范、管理严格、总量控制、覆盖全面、监管统一的制度体系。强化能耗强度控制,合理确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健全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奖励制。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多方参与、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管理机制,加快修订能源资源消费基准、计量统计、能源审计、监督考核、降低碳排放等制度标准,强化节能评估与节能监察。

(三)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制度、节约能源资源的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问责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奢侈浪费、损害生态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信息通报和公开制度。对年能源消费量500吨标准煤以上或年电力消费200万千瓦时以上以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集中办公区)的公共机构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自身建设,提高节能管理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落实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财税、金融等政策作用,切实落实财政资金投入,激励和引导公共机构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示范及推广应用等给予支持。完善财税、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财税、信贷、融资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

(五)强化技术支撑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开展节能关键技术集成示范。完善节能节水技术产品的遴选、鉴定、推广、应用机制。推进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与传统节能环保技术的深度融合,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对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检定、校准的监管。推进重点单位节能监管系统建设,实现能源资源消费计量在线监测。

(六)加强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等媒体,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认真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不断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营造节能氛围。加大中小学、幼儿园的宣传教育,设立节能宣传教育课程,切实使节能意识从娃娃抓起。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培训长效机制,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有效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分层次、分类别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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