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5-19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7〕92号 发布日期: 2017-05-19 11:19: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曲有关单位:

《曲靖市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曲靖市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以及监督管理办法和服务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27号)以及全省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全市治脏治乱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曲靖市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世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余学琨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段宏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冯家惠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栾亚红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施宗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 琼   市林业局副局长

        梁文彬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俞富生   市水务局副局长

        陈开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朱树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钱良昆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徐俊先    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明勇   宣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  正    马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勤勇    沾益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满江泉   罗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伏品文   师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华明   陆良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德华   富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十八连山镇党

委书记

        李光华   会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孙伟增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尹晓坤    曲靖公路局局长

        许文祥    省公投曲靖管理处处长

        李忠能   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为公路沿线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段宏波兼任,副主任由冯家惠、栾亚红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有关部门抽调,负责日常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设曲嵩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倒排工期,明确各服务区项目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二、整治目标和时限要求

(一)高速公路

第一阶段:2017年9月底前,重点整治现有服务区、加油站特别是厕所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第二阶段: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新建、改扩建服务区项目前期工作。

第三阶段:2018年4月15日前,建立服务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新建、改扩建服务区、停车区建成并达标投入使用。

(二)一、二级公路

2017年9月25日前,按照产权归属的原则,由产权单位负责完成公路产权范围内服务设施,特别是加油站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2020年底前,实现普通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上的加油站、沿线集市服务点的设置、运营服务达标;新建、改扩建的普通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中心服务区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运营服务达到规范标准。

(三)县乡村公路

2017年9月25日前,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段治理,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整治,集中清理规范沿线杂乱招牌、广告牌匾,整治采石采砂场,治理恢复面山生态环境,并充分利用公路沿线不可开发的土地资源,进行绿化造林,建设生态走廊。

三、曲嵩高速公路服务区整治内容和任务分解

(一)对现有服务区(加油站、停车区)整治

1.责任区划分:左所、红庙服务区和阳光、马龙停车区责任单位为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城(滴翠山)、旧县服务区和红军哨停车区责任单位为马龙县人民政府;易隆服务区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安排,由寻甸县人民政府负责整治。

2.任务分解:

(1)修复服务区(加油站、停车区)地坪、路面、水沟。清通服务区路面两侧堵塞边沟,对损坏的公路及加减速车道路面、服务区地面重新铺筑。清除服务区下穿通道垃圾杂物,疏通排水,确保车辆和行人能正常通行。

时    限:2017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县人民政府、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销售分公司、云南宁通投资公司

监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昆曲路政大队

(2)维修或更换损坏、缺失的服务设备。对运营时间长、功能不完备、硬件破损缺失严重的设备进行全面维修或更换,重点解决好厕所用水、通风、排水等设备,完善交通标志标牌、限速标志牌、夜间照明等安保设施。

时    限:2017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县人民政府、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销售分公司、云南宁通投资公司

监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昆曲路政大队

(3)完善服务区安保设施。在服务区起止点设置醒目交通标志标牌、限速标志牌;加减速车道设置减速埂;下穿通道口设置警示标志、夜间照明设施;中央分隔带用绿色栅栏封闭,避免行人通过。服务区与公路路面用隔离设施隔离,只留起止点进出口。

时    限:2017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县人民政府、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销售分公司、云南宁通投资公司

配合单位:昆曲交警大队

监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昆曲路政大队

(4)清理乱摆摊设点、违法违章建筑物。依法取缔清理违法摊点,拆除服务区及周边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物,消除安全隐患。

时    限:2017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马龙县人民政府、昆曲路政大队

配合单位:昆曲交警大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销售分公司、云南宁通投资公司

监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理顺服务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旧县、黄金城(滴翠山)服务区产权不属于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牵头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制定管理办法,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经营户作出承诺,对不服从管理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时    限:2017年9月底前

责任单位:马龙县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销售分公司

监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昆曲路政大队

(二)新建、改扩建服务区

1.根据云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规划标准、功能定位,重新对曲嵩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布局、功能进行统一规划选址,统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规划及设计,由市交通运输局上报审批,分别由各实施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和组织实施费用。

责任单位: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新建左所中心服务区、改扩建红庙普通服务区,改建阳光、马龙停车区。

责任单位: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单位: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

监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新建红军哨停车区,改扩建旧县、黄金城(滴翠山)停车区。

责任单位:马龙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马龙县佳禾园艺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

司云南曲靖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销售分公司

配合单位:昆曲交警大队、昆曲路政大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各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部门协作,统筹推进。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产权归属的原则,注重衔接,明晰责任,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形成既分工负责,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公路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用地保障;林业部门负责公路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林地征用手续报批;商务部门负责协调办理公路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加油站经营证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设施的工可立项批复;通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公路服务设施通信网络、Wi—Fi覆盖工作;税务部门负责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新闻媒体要利用广播、标语、门户网站,加强对公路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环境保护、水务、安全监管、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工作。

(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创新运营模式,采取业主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引进名优企业参与公路服务设施投资和运营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日常管理措施,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实现治理常态化。建立巡检考评制度,公路路政部门对高速公路服务设施实行每日巡检,对普通国省干线一、二级公路实行每周巡检,对服务设施运营服务管理实行量化考评。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28”,统一受理投诉举报。建立退出机制,充分运用巡检考评结果,对设施不完善、服务不达标、管理不到位的,由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责令公路服务设施经营户整改,两次整改不合格的,责令退出经营。

(四)检查问责,考核奖励。市交通运输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进行经常性检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情况实行重点督查,及时跟踪问效;市监察局要对各级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严肃查处失职失察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各高等级公路服务设施整治提升责任单位每月28日前要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报市交通运输局。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

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