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7-03-16 |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和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十三五”重点治理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发〔2017〕41号 | 发布日期: | 2017-03-16 10:14: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和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十三五”重点治理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十三五”重点治理
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目 录
1.现状和问题………………………………………………………5
1.1实施范围及时限………………………………………………5
1.1.1实施范围……………………………………………………5
1.1.2实施时限……………………………………………………6
1.2 水质现状………………………………………………………6
1.2.1饮用水水源地………………………………………………6
1.2.2主要河流……………………………………………………6
1.3 污染源现状……………………………………………………7
1.3.1污染物排放量………………………………………………7
1.3.2污染负荷削减现状…………………………………………8
1.4 污染物排放量预测……………………………………………9
1.5 需要削减的污染负荷量………………………………………10
1.6存在问题………………………………………………………10
1.6.1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主要水环境问题…11
1.6.2曲靖市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主要水环境问题…14
2.治理思路………………………………………………………16
3.治理目标………………………………………………………16
4.工程措施………………………………………………………18
4.1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重点工程内容………………18
4.2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重点工程内容………21
5.资金筹措………………………………………………………23
6.保障措施………………………………………………………26
6.1完善治理机制…………………………………………………26
6.2落实工作责任…………………………………………………27
6.3加强项目监管…………………………………………………28
6.4拓展资金渠道…………………………………………………29
6.5强化公众参与…………………………………………………30
1.现状和问题
1.1实施范围及时限
1.1.1实施范围
本方案范围为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包括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区、会泽县、马龙县、陆良县、宣威市,共61个乡(镇、街道),其中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涉及35个乡(镇、街道),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涉及26个乡(镇、街道)。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面积3376.26平方千米,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面积1.11万平方千米。
表1—1 曲靖市重点流域重点治理区域分布情况
流域 |
河流 |
所属县 (市、区)域 |
所属乡镇(街道) |
珠江流域 |
南盘江 |
沾益区 |
西平街道、龙华街道、金龙街道、盘江镇、炎方乡、播乐乡 |
马龙县 |
张安屯街道、纳章镇、大庄乡、马鸣乡 |
||
陆良县 |
中枢街道、同乐街道、三岔河镇、马街镇、板桥镇、芳华镇、召夸镇、大莫古镇、小百户镇、龙海乡 |
||
麒麟区 |
寥廓街道、南宁街道、建宁街道、白石江街道、潇湘街道、益宁街道、太和街道、文华街道、西城街道、翠峰街道、珠街街道、沿江街道、三宝街道、茨营镇、越州镇、东山镇 |
||
长江流域 |
牛栏江 |
会泽县 |
驾车乡、田坝乡、大桥乡、纸厂乡、马路乡、火红乡、雨碌乡、鲁纳乡、上村乡、迤车镇、乐业镇、者海镇、矿山镇、大井镇 |
宣威市 |
热水镇、务德镇、西泽乡 |
||
沾益区 |
德泽乡、大坡乡、菱角乡 |
||
马龙县 |
通泉街道,鸡头村街道,王家庄街道、旧县街道、马过河镇、月望乡 |
1.1.2实施时限
基准年为2015年,实施年限为2016—2020年,共5年。
1.2水质现状
1.2.1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曲靖市2015年环境质量报告,2015年曲靖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地水城水库水质类别为 I 类,水质状况优;潇湘水库、西河水库及备用水源独木水库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优。四个饮用水源地特定项目监测结果均达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 2 项目及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评价,不参与水质类别评价。详情见表1—1所示。
表1—1曲靖市2015年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水源地 名称 |
水源地 类型 |
功能区 类别 |
2015年 水质类别 |
2014年 水质类别 |
水质变 化趋势 |
水城水库 |
湖库 |
Ⅱ |
Ⅰ |
Ⅰ |
保持稳定 |
西河水库 |
湖库 |
Ⅱ |
Ⅱ |
Ⅲ |
好转 |
潇湘水库 |
湖库 |
Ⅱ |
Ⅱ |
Ⅱ |
保持稳定 |
独木水库 |
湖库 |
Ⅱ |
Ⅱ |
Ⅱ |
保持稳定 |
1.2.2主要河流
(1)水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曲靖市2015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全市重点流域的12 个国控、省控监测断面中,乃格、旧营桥断面单月监测,监测指标样品数为6个,其它断面每月监测一次,样品数为12个。
其中,珠江流域内8个国控、省控断面中恭家坝断面水质类别为劣Ⅴ类,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其余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水功能区类别。
长江流域(曲靖段)共设置4个常规监测断面,分别为德泽水库大坝、牛栏江大桥、马过河河边桥、以礼河水文站,水环境功能类别均为Ⅲ类。2015年德泽水库大坝、牛栏江大桥、马过河河边桥、以礼河水文站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水质均为Ⅱ类。见表1—2。
表1—2 曲靖市2015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流域 |
河流 |
断面 |
水功能 类别 |
2015年 水质类别 |
水质状况 |
珠江 流域 |
南盘江 |
花山水库 入水口 |
I |
Ⅱ |
优 |
花山水库 出水口 |
Ⅳ |
I |
优 |
||
天生坝 |
Ⅳ |
Ⅲ |
良好 |
||
恭家坝 |
Ⅳ |
劣Ⅴ |
重度污染 |
||
天生桥 |
Ⅳ |
Ⅱ |
优 |
||
设里桥 |
Ⅲ |
Ⅱ |
优 |
||
黄泥河 |
乃 格 |
Ⅲ |
Ⅱ |
优 |
|
北盘江 |
旧营桥 |
Ⅳ |
Ⅳ |
中度污染 |
|
长江 流域 |
栏江 |
德泽水库大坝 |
Ⅲ |
Ⅱ |
优 |
牛栏江大桥 |
Ⅲ |
Ⅱ |
优 |
||
马过河 |
Ⅲ |
Ⅱ |
优 |
||
礼河 |
以礼河水文站 |
Ⅲ |
Ⅱ |
优 |
注:本表水质状况来源于《曲靖市2015年环境质量报告书》。
1.3污染源现状
1.3.1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提供的《曲靖市各地区污染物总量排放情况(2015年)》,2015年,曲靖市珠江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55732.24吨、12244.83吨。曲靖市长江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7169.75吨、1562.36吨。
表1—3 曲靖市2015年COD排放情况(吨)
流域 |
行政区 |
工业源 |
城镇生活源 |
农业面源 |
排放总量 |
珠江流域 |
麒麟区 |
1942.37 |
7547.86 |
821.79 |
10312.02 |
沾益区 |
2249.82 |
3903.17 |
522.31 |
6675.3 |
|
陆良县 |
233.83 |
6238.85 |
1435.85 |
7908.53 |
|
富源县 |
1009.66 |
4772.76 |
2059.82 |
7842.24 |
|
师宗县 |
1192 |
3222.18 |
2178.25 |
6592.43 |
|
罗平县 |
590.3 |
2098.91 |
1003.61 |
3692.82 |
|
宣威市 |
419.25 |
10065.64 |
2224.01 |
12708.9 |
|
长江流域 |
会泽县 |
250.37 |
6914.48 |
3066.97 |
10231.82 |
马龙县 |
0 |
1440.72 |
572.29 |
2013.01 |
表1—4曲靖市2015年氨氮排放情况(吨)
流域 |
行政区 |
工业源 |
城镇生活源 |
农业面源 |
排放总量 |
珠江流域 |
麒麟区 |
124.18 |
1134.73 |
146.78 |
1405.69 |
沾益区 |
29.28 |
608.94 |
264.92 |
903.14 |
|
陆良县 |
8.23 |
871.9 |
226.34 |
1106.47 |
|
富源县 |
19.84 |
651.01 |
257.43 |
928.28 |
|
师宗县 |
23.48 |
283.88 |
292.64 |
600 |
|
罗平县 |
31.12 |
274.85 |
124.15 |
430.12 |
|
宣威市 |
24.68 |
1279.14 |
492.23 |
1796.05 |
|
长江流域 |
会泽县 |
704.01 |
490.57 |
107.12 |
1301.7 |
马龙县 |
0 |
173.93 |
86.73 |
260.66 |
1.3.2污染负荷削减现状
根据曲靖市10个污水处理厂运行数据,2015年长江流域经污水处理厂削减的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分别为898.07吨、121.42吨、604.68吨、68.92吨;珠江流域经污水处理厂削减的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分别为18108.59吨、2110.11吨、1844.45吨、83.94吨。
表1—5 曲靖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削减量(吨)
流 域 |
污水处理厂名称 |
化学需氧量 |
氨氮 |
所属重点治理区 |
长江流域 |
马龙县污水处理厂 |
472.47 |
63.59 |
牛栏江(曲靖段) |
会泽县污水处理厂 |
425.60 |
57.83 |
牛栏江(曲靖段) |
|
小计 |
898.07 |
121.42 |
|
|
珠江流域 |
两江口污水处理厂 |
8226.21 |
945.17 |
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 |
陆良县污水处理厂 |
796.73 |
198.63 |
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 |
|
师宗县污水处理厂 |
818.84 |
102.52 |
|
|
罗平县污水处理厂 |
1264.85 |
150.65 |
|
|
富源县污水处理厂 |
1178.84 |
144.22 |
|
|
沾益区污水处理厂 |
1118.96 |
124.77 |
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 |
|
西城污水处理厂 |
1875.69 |
171.50 |
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 |
|
宣威市污水处理厂 |
2597.06 |
246.06 |
|
|
小计 |
18108.59 |
2110.11 |
|
1.4污染物排放量预测
对城镇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污染物排放量进行预测,结果表明2020年曲靖市珠江流域COD排放量为69238.94吨/年,氨氮排放量为8909.79吨/年;
2020年曲靖市长江流域COD排放量为12996.98吨/年,氨氮排放量为2507.48吨/年。
表1—6 2020年曲靖市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流域 |
县市区 |
COD |
氨氮 |
珠江流域 |
麒麟区 |
19267.33 |
3275.51 |
沾益区 |
7448.11 |
1166.57 |
|
陆良县 |
7168.03 |
1234.19 |
|
师宗县 |
5565.56 |
767.88 |
|
罗平县 |
7628.01 |
1126.1 |
|
富源县 |
7432.13 |
1225.88 |
|
宣威市 |
14729.77 |
2686.28 |
|
长江流域 |
会泽县 |
9718.23 |
1931.16 |
马龙县 |
3278.75 |
576.32 |
1.5需要削减的污染负荷量
根据《曲靖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在考虑到马龙河车马碧水库、龙潭河龙潭水库、九龙河阿岗水库等水利工程后对河流纳污能力的影响后,2020年曲靖市珠江流域纳污能力COD为5154.56吨/年,氨氮为358.68吨/年;长江流域纳污能力COD为9431.36吨/年,氨氮为1006.44吨/年。
其中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纳污能力COD为1170.3吨/年,氨氮为150.98吨/年;
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纳污能力COD为9431.36吨/年,氨氮为1006.44吨/年。
表1—7 2020年曲靖市重点流域纳污能力(吨/年)
水资源分区 |
COD |
氨氮 |
沾曲陆宜 |
1170.3 |
150.98 |
南盘江下段干流 |
295.31 |
23.94 |
黄泥河 |
2754.13 |
95.24 |
北盘江 |
926.75 |
88.4 |
甸溪河 |
8.07 |
0.12 |
牛栏江上 |
7733.98 |
938.81 |
牛栏江下 |
1568.19 |
50.78 |
小江及以礼河 |
129.19 |
16.85 |
注:数据来源于《曲靖市水资源保护规划》。
结合区域污染物预测排放量和现状污染物削减量,到2020年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需削减化学需氧量14604.58吨/年、1378.54吨/年,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需削减化学需氧量2796.74吨/年、氨氮492.34吨/年,方可达到相应的水质目标。
1.6存在问题
在充分调查区域社会经济状况、自然环境状况及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十三五”期间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导向,综合分析重点流域存在的水环境问题。
1.6.1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主要水环境问题
(1)城镇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染防治能力不足
老城区管网仍为合流制。麒麟区、沾益区、陆良县等城区老城区均为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虽然新建及改造道路实现了雨污分流,但地块内未实现雨污分流,地块混流支管接到道路污水主管,污水主管管径不能满足雨污水同时排放的要求,排水能力不足造成冒溢,而道路雨水主管却“吃不饱”,一方面加大了污水处理厂的处理量,另一方面主要集水面产生的雨水不能通过雨水管补充河道,稀释污染物。部分区域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缺乏,污水直排河道。大部分城中村未建设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道路雨水箅子进入雨水管。完成管网建设的城中村,存在污水接入雨水管的普遍现象。管网虽然城区大部分污水干管已经完善,但由于支次管配套不健全,城区部分区域污水收集管网几近空白,以至于部分区域(如曲靖中心城区城南片区和职教园区)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最终进入南盘江,加重河道污染程度。新区管网“最后一千米”尚未打通。新城排水管网与道路同时施工,但由于部分道路仍未打通,以致排水管网不能连通。部分道路(麒麟区紫云路)管网没有贯通,上游进入管道的污水最终仍进入河道。管网错接、漏接依然存在。部分区域管网建设不匹配,下游管网管径小于上游,造成污水管不能有效衔接。管网错接、漏接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庭院管网与市政管网衔接不足,部分沿江企业、小区生活污水直接进入雨水管,部分沿江店铺、餐馆餐饮废水直接倾倒到雨水管,造成污水不经处理直接入河。
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汇水区范围内的城镇,除地处城区的街道辖区生活污水可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外,其余城郊乡镇(特别是城南片区)均无污水处理设施,导致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城区现有的污水处理厂因污水收集能力不足,污水处理效率较低,西城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3万吨,实际日平均处理污水1.6万吨,只达到设计能力的53%左右,沾益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运行不正常。
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有待加强。城区生活垃圾得到了较为妥善的处置,但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垃圾收运设施欠账较多。除城区有简易的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外,其余各乡镇(街道)、农村垃圾均无收运、处理系统,垃圾随意堆放污染严重。生活垃圾无序堆放,雨季腐烂分解进入水体,甚至生活垃圾入河常有发生,造成河道污染。
(2)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突出
曲靖市珠江流域涉及的各县(市/区),特别是作为重点治理区域的南盘江天生桥断面以上河段区域是曲靖市的人口集中分布区,除有曲靖中心城区分布外,还有密集的农村集镇分布,麒麟区沿江街道、三宝街道、珠街街道,以及沾益区花山街道、盘江镇、白水镇、陆良县的板桥镇、三岔河镇、马街镇仍以农业农村为主,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乡镇特别是集镇所在区域的生活方式逐步城市化,部分已使用太阳能、水冲厕,饲养畜禽家庭比例逐年降低,产生的生活污染逐年增多。另一方面以经济为目的单纯追求产量,造成了现阶段这些区域的农业生产过分依赖化肥农药的现状,粗犷的农田灌溉方式,致使大量农灌水形成地表径流,携带着农田中的化肥和农药,进入河道,污染了河流水质。但是,目前农村区域环保基础设施欠缺,缺乏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通过建筑物周边的小沟小渠汇入农灌沟,与农业面源混合在一起,汇入各支流。农田生产面源和农村生活面源的反复积累,河水富营养化严重,发黑发臭,河道内大量的底泥淤积。雨季时河道成为明显的污染输送带,将污染物输送到各主要河流。此外,农村区域居民的环保意识低下加之垃圾收集清运系统的不完善,农村区域的垃圾乱堆乱倒,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垃圾污染物通过淋溶和渗透污染水体以及垃圾直接进入河道都对区域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3)工业生态化水平低,潜在污染风险大
曲靖市珠江流域集中了曲靖市大部分的工业企业,包含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工业园区、南海子工业园区)、曲靖煤化工工业园区、陆良工业园区、涉及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牲畜屠宰、炼钢、卷烟制造、白酒制造、棉印染精加工、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炼焦、中成药生产、铅锌冶炼、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氮肥制造等行业。各工业片区目前均未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企业生产生活废水自行处理后循环使用或外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用水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强度均比较低,这是工业行业不断推动节能减排的结果。“十三五”期间,工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污染物产生量将大幅增加,工业废水排放对珠江流域,特别是重点治理区南盘江天生桥断面水质达标有一定影响。
(4)管理能力不足,尚需进一步提升
管网监管能力不足。局部区域管网淤积严重,影响污水通行能力。建筑施工中,部分施工方将沙浆、冲洗车辆污水直接排放至市政管网,造成市政管网堵塞,被堵塞后不得不替换管道。路面清扫中,部分灰尘被倾倒到排污管网,加重了排污管网的负荷。
管网管理维护机制尚需完善。城区排水管网仍存在多头建设,多头管理。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涉及麒麟区、沾益区住建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市供排水公司等多部门,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的工作重点在城区排水畅通问题,不注重污水收集、运输,市供排水公司主管污水处理厂,只管供水不管排水。管网管理出现盲区,城中村、小区庭院管网监管需要进一步提升,部分区域甚至现状污水排放去向尚不能摸清。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十三五”期间,曲靖市将迎来跨越式发展,与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风险防范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需求相比,现有环境监管整体能力还较低,目前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区虽然具有一定的环境监测能力,但是仍达不到西部二级、三级监测站的要求,不能满足环保新形势下环境监测要求,不能更好地支撑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的需求。环境监管力量有限,曲靖市、麒麟区、沾益区有环境监管人员60名,需要监管国土面积3.38万平方千米的国土面积。虽然基本能满足目前监管要求,但与新形势下精细化、网格化环境监管转型升级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1.6.2曲靖市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主要水环境问题
(1)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难以有效控制
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涉及区域城镇化率低,农村人口比重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几乎空白,农村生活污水一般都直接排放,或排入附近农田、池塘后随径流入河;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极为缺乏,部分集镇虽建设了垃圾收集设施,但垃圾乱堆乱倒现象依然普遍,垃圾污染物通过淋溶和渗滤污染水体。
区域农田面积广,以种植业为主,主要种植玉米、水稻、烤烟等,虽然各县市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残膜回收、秸秆还田等措施,但由于农民传统观念和价格问题,盲目施肥依旧占绝大部分。化肥施用强度较大,加剧了农田化肥的流失。农业生产废弃物(如作物秸秆)利用效率不高,乱堆乱放、任其腐败、污染环境等现象也很普遍,增加了种植业的面源排放。散养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普遍偏低,部分畜禽粪便存在随雨水冲刷和径流携带入河现象。
(2)城镇污染防治能力不足
城市截污管网尚需进一步完善。由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足,污水收集能力有限,马龙县和会泽县污水处理厂因排水管网不完善,污水收集率低,导致运行负荷率低、进水浓度偏低,运行不正常。虽然部分管网已经建设为雨污分流,但是老城区仍然是雨污合流,造成雨季污水溢流,不仅影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而且造成大量污水直接入河。污水管网主要建设在城区街道主要道路,支次路存在盲区,管网覆盖率不高。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小区庭院管网与市政管网衔接不足,部分企业、小区生活污水直接进入雨水管。大部分城中村未建设污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道路雨水箅子进入雨水管。
(3)工业污染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将长期存在
区域汇集了马龙工业园区、会泽工业园区的大部分区域,工业经济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依靠资源消耗发展经济的局面短时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冶金、化工、焦化等产业仍将是工业的主要支撑,短期内无法代替,环境的压力还将继续加大。
极少数企业社会责任和环保意识不强,环保投入不够,环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
2.治理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总体安排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以控源截污为关键、以生态修复为基础,以补水节水为保障”的保护治理思路,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以控源截污为抓手,以恢复水环境功能为着力点,以控制城镇生活源和面源为主,以完善治污设施及恢复水域生态增强自净能力为手段,合理布局工程项目,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多方筹集项目资金,确保任务目标及水质目标的实现。
3.治理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曲靖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度减少,曲靖市及各县市重点水体、主要河流以及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城区黑臭水体等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城镇集中污水处理率达到92%,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显著加强。
水质目标:到2020年,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地表水各国考、省控断面达到《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的相应水质。水城水库、西河水库、潇湘水库、独木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Ⅱ类。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南盘江干流花山水库出水口、设里桥、乃格断面稳定达到Ⅱ类,天生桥、厂房大桥断面达到Ⅲ类,恭家坝、旧营桥断面达到Ⅳ类。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牛栏江大桥断面、德泽水库断面水质稳定在Ⅱ类,马过河、以礼河水文站断面水质达到Ⅲ类。详见表3—1。
表3—1 曲靖市“十三五”水质目标表
流域 |
断面 |
断面属性 |
2015年 水质 |
2020年 水质目标 |
考核 县(市) |
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 |
花山水库 出水口 |
国家考核断面 |
I类 |
Ⅱ类 |
沾益区 |
恭家坝 |
省级考核断面 |
劣Ⅴ类 |
Ⅳ类 |
麒麟区 |
|
天生桥 |
国家考核断面 |
Ⅱ类 |
Ⅲ类 |
陆良县 |
|
设里桥 |
国家考核断面 |
Ⅱ类 |
Ⅱ类 |
师宗县 |
|
乃格 |
省级考核断面 |
Ⅱ类 |
Ⅱ类 |
富源县 |
|
旧营桥 |
省级考核断面 |
Ⅳ类 |
Ⅳ类 |
宣威市 |
|
厂房大桥 |
国家考核断面 |
Ⅲ类 |
Ⅲ类 |
宣威市 |
|
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 |
德泽水库 |
省级考核断面 |
Ⅱ类 |
Ⅱ类 |
沾益区 |
牛栏江大桥 |
省级考核断面 |
Ⅱ类 |
Ⅱ类 |
会泽县 |
|
马过河 |
省级考核断面 |
Ⅱ类 |
Ⅲ类 |
马龙县 |
|
以礼河水文站 |
国家考核断面 |
Ⅱ类 |
Ⅲ类 |
会泽县 |
污染物削减目标:到2020年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新增污染物削减能力化学需氧量45975.79吨/年、氨氮1379.62吨/年,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新增污染物削减能力削减化学需氧量2667.55吨/年、氨氮1379.62吨/年。
4.工程措施
本方案重点工程以《曲靖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的工程项目为基础,并增加《曲靖市南盘江恭家坝断面水体达标方案》中与本方案相关的工程项目。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及相关工程、城镇垃圾处理及配套工程、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其他工程等4大类工程类别。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及相关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工程、污水管网工程、污水处理提标改造工程和再生水利用工程、污泥处置工程;城镇垃圾处理及配套工程包括垃圾处理工程、垃圾转运工程、渗滤液处理工程;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其他工程包括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4.1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重点工程内容
曲靖市长江流域拟实施21项重点工程。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及相关工程、城镇垃圾处理及配套工程、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3大类。
(一)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现状及问题:2015年曲靖市长江流域内有马龙县污水处理厂河会泽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3万立方米/天;“十二五”期间会泽县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5千米,马龙县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1.41千米。但是由于区域排水管网不健全,雨污混流、管网错接、漏接等因素,马龙县污水处理厂和会泽县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处理量只占设计处理量的55%和47%,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运行不正常。现阶段主要存在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低,集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欠缺等问题。
工程概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收集管网建设主要分布在马龙县、会泽县。包括重点工程4项,分别为会泽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二期)、会泽县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马龙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马龙县城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环境效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0万立方米/天,新建污水收集管网145千米。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分别为1460.0吨/年、175.2吨/年。
(二)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
现状及问题:曲靖市长江流域主要涉及的马龙县和会泽县,处理能力为190吨/天。由于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均无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收集转运成本较高,垃圾收集处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随意倾倒现象严重。
工程概况:拟在马龙、会泽县城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还未覆盖的乡镇所在地及周边村庄,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及配套设备。新建一批垃圾转运站、增配一批小吨位压缩式或密闭式垃圾车,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片集中,不断提高垃圾收运效率。新建会泽县城生活垃圾清运及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二期)、会泽县集镇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工程、待补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工程、者海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工程、娜姑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工程、大井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工程、迤车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工程、乐业镇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工程、马龙县马过河集镇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工程和王家庄街道集镇垃圾转运设施建设工程。
环境效益:新增垃圾处理能力210吨/天,新增垃圾收集转运能力900吨/天。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分别为4187.0吨/年、308.3吨/年。
(三)河道综合整治
现状及问题:目前马龙河马过河断面、牛栏江德泽水库断面、牛栏江大桥断面水质均能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但是随着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监测指标有上升趋势。流域内农村区域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农村居民生活污水随沟渠进入河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保洁员欠缺,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现象普遍。区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随意排放对水质影响较大。
工程概况:主要对流经县城、重要集镇等人口聚集区的河段开展以河道污染底泥疏挖、沿河分散污染源治理、生态河岸建设等内容为主的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会泽县娜姑镇盐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会泽县迤车镇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马龙县马龙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马龙县虹桥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马龙县北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沾益区大坡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共计6项工程。
环境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整治河道147.2千米,建设截污支管243.4千米,建设河道生态湿地129.4公顷,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分别为376.49吨/年、16.84吨/年。
4.2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重点工程内容
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拟实施38项重点工程。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及相关工程、城镇垃圾处理及配套工程、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其他工程等3大类。
(一)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
现状及问题:目前,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流域内有两江口污水处理厂、西城污水处理厂、沾益区污水处理厂、陆良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5万立方米/日。但污水管网不健全,存在盲区,存在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管网错接、漏接、管道不贯通、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等问题,致使部分生活污水进入河道,对其水质影响较大。
工程概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再生水利用。工程项目主要分布在麒麟区、沾益区、陆良县的县城及重点集镇。重点开展分布于南盘江天生桥断面以上河段的工程,以保障南盘江重点治理区域水环境质量达到目标,恭家坝断面水质提升至Ⅳ类。
环境效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7.0万立方米/天,新建排水管网295千米,建设再生水处理能力12.4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力170吨/天。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5477.50吨/年、645.92吨/年。
(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置
现状及问题:目前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已建成垃圾处理设施2座,处理能力达950 吨/天,曲靖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100%。但是农村区域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欠缺、布局不合理,运行经费困难等因素,导致农村区域垃圾随意丢弃现象普遍,垃圾转运不及时,对珠江流域水环境影响较大。且部分垃圾处理场还未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如富源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和罗平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另一方面曲靖市至今没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部分以泔水为主的餐厨垃圾直接进入城市污水或雨水管道,继而进入河道,对曲靖市珠江流域水环境影响较大。
工程概况:针对曲靖市珠江流域农村区域垃圾收运设施欠缺、布局不合理,垃圾清运不及时,随意倾倒现象严重、部分垃圾处理场无渗滤液处理设施、部分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不多、缺乏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等问题,本方案拟实施以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偏远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垃圾收集处理项目。主要工程包括曲靖中心城区垃圾清运及转运站建设工程、麒麟区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项目、麒麟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麒麟区城区附近街道垃圾清运及转运站建设工程、沾益区集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马龙县城生活垃圾清运及转运站建设工程、马龙县纳章镇及月望乡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共建共用)、马龙县旧县街道及马鸣乡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共建共用)、陆良县县城县城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等项目,共计15项。
环境效益: 新增垃圾转运能力2027吨/天,建成能处理餐厨垃圾50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座。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10944.0吨/年、806.2吨/年。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现状及问题:潇湘江、咨卡河、庄上河、老盘江、永清河等作为南盘江(曲靖段)的主要支流,其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差,流经区域村庄密集。沿岸村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几乎空白,农村生活污水一般都直接排放,或排入附近农田、池塘后随径流入河。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极为缺乏,垃圾乱堆乱倒,垃圾污染物通过淋溶和渗透污染水体。进入河道的垃圾、杂物沉积在河道内,长期厌氧环境下形成大量的污染底泥,河道散失水体生态功能。
工程概况:针对南盘江干流、潇湘江、咨卡河、庄上河、老盘江、永清河等支流水质稳中趋好压力较大,水生态系统恶化等问题,开展以沿河村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河道清淤及部分河提生态护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治理工程,恢复河流生态系统功能,减少入河污染物,增强河道自净能力。
环境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整治河道219.03千米,建设生态湿地建设861.63公顷,建设农村分散污水收集管网305.7千米,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为423.57吨/年、18.87吨/年。
5.资金筹措
“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十三五”重点治理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属社会公益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资金筹措主要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为主,以省、市、县(区)及项目法人筹措相结合,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多元化、多方位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1)争取国家、省加大对曲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各工程项目特别是重点治理区域工程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在搞好项目前期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向国家、省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国家、省在项目审批、专项资金安排、城镇基础设施有偿使用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2)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多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市、县财政要保障必要的财力投入,足够的财政投入既可保证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实施,又可为银行扩大贷款创造条件,引导全社会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
(3)制定政策,实行多渠道筹资,多元化投资,多种形式经营,努力通过投融资体制改革,搭建各类资金进入的平台—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建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市场化的新机制。广开思路、多渠道筹资。
实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外资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有条件的项目,采取BOT、PPP投资方式,政府以一定形式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保证给投资方一定的回报率,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积极鼓励民营、个体、私营经济体参与基础设施投资。
根据不同情况积极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有偿使用政策。理顺价格和收费标准,在考虑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保本微利要求,实行供排水一体化,增加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处理收费的征收力度,减少财政补贴,滚动筹措建设资金。
(4)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盘活存量资产,增加建设资金。有条件的设施可出让部分经营权、使用权等。一是将已有的供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等,通过转让经营权、使用权来筹集资金;二是探索推行城建设施(如地下管网资源)的有偿使用。
(5)适时调整政府负债结构,适度举债建设。目前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举债已有一定规模,对贷款的结构要适时进行调整,增加中长期贷款的比例,减少短期、临时性贷款,以避免城建资金周转困难。
(6)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通过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及设计、监理、施工的招投标,进一步规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努力压缩前期费用,设立必要的监督机制,有效地控制建设成本。
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十三五”重点治理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总投资约为38.34亿元,其中拟申请中央资金23.0亿元,地方及社会投资15.34亿元。
其中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重点工程38项,投资约为26.21亿元,其中拟申请中央资金15.73亿元,地方及社会投资10.49亿元,地方投资中拟申请省级财政资金6.29亿元,其余不足部分以地方配套、银行贷款、企业投资等途径解决。
曲靖市长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重点工程21项,投资约为12.13亿元,其中拟申请中央资金7.28亿元,地方及社会投资4.85亿元,地方投资中拟申请省级财政资金2.91亿元,其余不足部分以地方配套、银行贷款、企业投资等途径解决。
6.保障措施
6.1完善治理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
把水污染防治全面纳入到曲靖市国民经济与经济社会发展中,提高水污染防治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和地位。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将水污染防治放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统一领导,由市政府统一协调,政府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市)分级实施,各部门相互协调,上下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
(2)强化政府水环境质量负责制
曲靖市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的水环境质量负责,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不下降。强化水污染防治,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为水污染防治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公共环境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开展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环境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曲靖市人民政府要积极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邀请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调研,并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或书面意见。
(3)成立流域污染防治管理机构
成立曲靖市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管理机构,分别负责长江流域(曲靖段)和珠江流域(曲靖段)水污染防治工作。
(4)构建社会共治体系
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加快建立并健全水污染防治社会共治体系。改变以往主要依靠政府为主的传统方式,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综合治理体系。继续强化曲靖市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辖区内企业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发挥公众环保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举报权,加强社会舆论宣传,提高新闻媒体对环保违法行为的监督和举报。
6.2落实工作责任
(1)全面推行“河长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水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河流管理责任制体系,对实施范围内河流实行行政责任人“河长制”管理。各河长牵头组织所负责河流“一河一策”的制定、论证、落实,并督促按时完成各项具体任务,实施长效管理;对辖区内河流断面水质达标负总责。
(2)落实目标责任制
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把水污染防治目标指标纳入党政干部领导政绩考核中,落实环保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任本辖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主要责任人,以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形式,将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实施部门。组织专家对各级主管部门管辖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根据考核办法和制度对考核结果达标的部门和领导进行奖励,对不达标的进行处罚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媒体上对各级政府辖区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3)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曲靖市一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环境信息公开的责任,重点污染源企业要发布在线监测数据和企业环境信息,对公开信息的全面和准确性负有法律责任。企事业单位应积极主动创新,主动提高其环境绩效。
6.3加强项目监管
(1)建立联络员制度
加强曲靖市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跟踪管理,规范项目的管理程序。建立联络员制度,对每个项目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各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包括立项、规划方案、施工图、规划许可、施工招标)走访相关部门,熟悉项目的审批流程,协调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好审批手续。同时联络员坚持每月2次深入工地实地查看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报送项目进度。
(2)建立项目评估数据库
建立长江流域(曲靖段)和珠江流域(曲靖段)项目评估数据库,在污染治理项目效益评估工作完成后,应该将评估的相关数据(包括经验总结、政策建议等)分门别类地归入评估数据库中,以便加强评估的工作交流和资源共享,提高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污染治理项目效益评估制度。
(3)强化评估
谋划好长江流域(曲靖段)和珠江流域(曲靖段)水污染防治规划中期、末期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严格按照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评估的技术方法,梳理规划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完成情况,分析规划实施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6.4拓展资金渠道
(1)建立高效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经济政策和手段在水污染防治中的作用,尽快建立符合曲靖市发展需要和市场经济特点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加强有关环境政策的调查研究,积极探讨资源环境优先的财政税费政策。研究制定鼓励技术进步、减少水污染排放和加强内部环境管理的激励措施。
(2)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
继续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共财政体制。将水污染防治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作用,积极争取国家、云南省对曲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开通绿色金融和绿色资本市场渠道,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激励和导向作用,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加快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BT、BOT、TOT、PPP)的稳定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实行国家、地方、集体、个人共同出资,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鼓励公平竞争,政府依法保障各类投资者权益和公众利益。
(3)强化资金管理
建立曲靖市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加大现有各项资金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支持力度,如基本建设资金、财政支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和各种转移支付资金等,都要与水污染防治项目有机结合,优先安排。建立有效的资金专款专用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资金使用效率进行审计,对资金使用失误进行责任追究。
6.5强化公众参与
(1)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向公众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环境信息,内容包含水环境质量、水污染物排放信息,与水环境有关的环境审批、环境决策等信息,做到尽早公开、有效公开、全面公开和易于理解。属于国控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明确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决策的范围、渠道、机制,建立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听证、重要决议公示和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维护公众的环境参与权。扩展公众参与环保的渠道,畅通环保信访、12369环保热线、环保政府网络邮箱等信访投诉渠道,实行有奖举报,保障鼓励公众对政府环保工作、企事业单位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行为进行监督,强化公众环境监督权。
(2)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对话机制,开辟有效的意见表达和投诉渠道,搭建公众参与和沟通的对接平台。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化解环境矛盾与纠纷的作用,为百姓分忧,为政府助力。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合法、理性、规范地开展环境矛盾和纠纷的调查和调研活动,对其在解决环境矛盾和纠纷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沟通、对话协调、实施协议等行为,提供必要的帮助。在环境政策法规制定、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和其它涉及公众利益的许可程序中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决策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对鼓励各类非政府的环境组织代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建立公众参与的行政和司法保障制度。
(3)加强公众环境监督
正确引导公众和媒体履行环境监督义务。培育公众环境公益意识和环境维权意识,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对环境违规、违法行为的举报者给予奖励和保护。鼓励社会团体参与监督、举报和诉讼活动。建立信息获取、利益表达、利益凝聚、决策商谈和救助机制等组成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社会团体参与规划决策、生态建设、环境公益诉讼救助等平台。新闻媒体应广泛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及时报道和表彰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对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一切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建立并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原告包括公民个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团体。在曲靖市内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都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立环境公益诉讼的激励机制,减免或由被告支付公益诉讼的费用。
(4)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全国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附件:1.珠江流域—南盘江中上游(曲靖段)“十三五”水
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清单
2.江流域—牛栏江(曲靖段)“十三五”水环境综合
治理工程清单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