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7-03-14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第五批信用乡镇(街道)及第二批信用乡镇(街道)复验达标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7〕36号 发布日期: 2017-03-14 10:07: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第五批信用乡镇(街道)及第二批信用乡镇(街道)复验达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9年)的通知》(曲政发〔2016〕43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曲府办明电〔2016〕50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五批创建信用乡镇验收及第二批信用乡镇复验工作的通知》(曲府办明电〔2016〕94号)精神,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核验收组,对第五批新创建的16个乡镇(街道)进行了验收,对第二批已创建的14个信用乡镇(街道)进行了复验。根据验收和复验结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第五批罗平县板桥镇等16个乡镇(街道)“曲靖市信用乡镇”称号,并分别给予创建补助工作经费20万元;第二批麒麟区萧湘街道等14乡镇(街道)复验达标。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是农村金融的基石,是改善地方信用环境、促进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一项惠民利民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要求,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抓实信用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确保全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受命名的信用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保护和用好信用成果。各乡镇(街道)要以受命名的信用乡镇(街道)为榜样,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完善协调机制,落实经费保障,积极开展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绩。

 

附件:1.第五批信用乡(镇)名单

2.第二批复验达标乡镇名单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附件1

 

第五批信用乡镇(街道)名单

 

罗平县板桥镇、鲁布革乡、九龙街道

师宗县大同街道

陆良县板桥镇

会泽县娜姑镇、乐业镇

宣威市热水镇、羊场镇、板桥镇

富源县后所镇

麒麟区三宝街道、

经开区西城街道

沾益区金龙街道、龙华街道、西平街道

附件2

 

第二批复验达标乡镇(街道)名单

 

麒麟区萧湘街道

马龙县马鸣乡、大庄乡

会泽县大桥乡、上村乡、雨禄乡

宣威市文兴乡、杨柳乡

富源县黄泥河镇、古敢水族乡

沾益区播乐乡

罗平县大水井乡

陆良县小白户镇

师宗县龙庆乡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曲靖军分区。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

 

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