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7-03-14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7﹞37号 发布日期: 2017-03-14 10:21: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曲靖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     

 

曲靖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爱卫办关于2017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曲靖市2017年已进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程序。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卫生质量,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辖区负责、条块结合、全面整治、确保达标”的总要求,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确保达到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二、职责分工

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指标任务分解表》细化分解的各项指标任务,逐项开展自检自查,全面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达到新的指标要求。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2月—3月)。召开动员大会,对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举办专题培训,对新标准要求、考核要点、暗访重点及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进行详细讲解说明。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层层宣传发动,形成浓厚氛围,全面进入迎接复审工作状态。同时,对照新标准逐条梳理,分析查找存在差距,全面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指标要求。2017年3月底前向省爱卫办递交复查申请。
    (二)省级复查阶段(2017年4月)。省爱卫办组织专家组对曲靖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复查,复查意见将于2017年4月底前上报全国爱卫办。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对照新标准,继续深化宣传培训,查找并整改存在问题,做好迎接省级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省级复查整改阶段(2017年5月—6月)。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围绕省级专家组复查时提出的整改意见,迅速做好整改提升,强化宣传与督查,进一步营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浓厚氛围,做好迎接国家级暗访复审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国家复审阶段(2017年7月—12月)。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在自检自查、整改提升基础上,根据省级复查及专业指导组意见,进一步整改完善,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反弹,不断提高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各项指标管理水平,以良好的城市形象和卫生状况接受国家级暗访复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复审达标的城市,全国爱卫办将予以重新确认;对未达标的城市暂缓确认,并限期1年整改;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将撤销其命名。国家卫生城市是现代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凝结了全市上下多年的心血和汗水,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要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和迎接复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卫生水平。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迎检和巩固提升工作,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市属新闻媒体要分阶段、有步骤地重点推出“创卫”活动成果报道;开辟专栏,在显著版面、重要时段刊播“创卫”动态消息;对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事件进行通报表扬,对迎接复审工作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和不卫生现象进行公开曝

光。

(三)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顾大局、识大体,团结协作、合力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督导职责,加强纵向检查指导和跟踪督办,积极推进本系统、本行业指标任务达标落实;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照指标要求,认真查找不足,统筹各方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推进落实,高标准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对市容环境、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老旧居民区、农贸市场、窗口单位、河道、建筑工地等区域的环境卫生及“七小”行业卫生等重点难点问题,要集中力量、加大投入进行解决,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新标准要求。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跟踪问效。市爱卫会将成立综合检查组,按照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复审迎检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实施一线检查督办,加大电视台曝光力度,并按照国家暗访检查的规范内容进行现场测评。对存在问题突出、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严厉问责。
   

附件:1.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指标任务分解表

      2.曲靖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工作方案

 

 

附件1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指标任务分解表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具体指标及任务

行业主管

责任单位

一、爱卫组织管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1.各级政府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年政府工

作报告、计划、总结和“为民办实事”工作中有爱国卫

生方面的内容。

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

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2.认真抓好条例的落实工作。

3.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经常研究、部署、检查爱卫工作,每年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4.各部门、单位每年将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二)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1.市、区爱卫会、各委员部门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有计划、有组织、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

2.市、区爱卫办机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落实,与工作职能和任务相适应。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3.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及近郊街道办事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及近郊涉农社区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形成城乡爱国卫生工作组织网络。

市卫生计生委

(三)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市、区政府目标管理,有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市卫生计生委

 

2.市、区爱卫会每年组织1-2次大型的爱国卫生检查评比活动,表彰爱国卫生先进模范单位、社区、除四害达标街路,持续推进省级卫生镇(村)创建活动。

3.抓好爱卫月、5.31无烟日、洗手日及改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城乡广泛宣传控烟、除害防病、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知识。

(四)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度≥90%。

完善市、区群众卫生投诉平台的管理,及时受理并处理群众卫生投诉,处理结果反馈,有投诉举报记录,相关资料存档,并努力提高群众满意率。

市卫生计生委

曲靖日报社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五)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建立健康教育工作档案,建立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定期调查制度。

市卫生计生委

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1.市、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全,人员、经费满足工作需要。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2.街道、社区、党委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形成健康组织网络,定期开展健康活动。

市卫生计生委

3.报刊开设健康卫生专栏,广播、电视开展新闻采访,设置市民访谈节目,免费刊播卫生防病知识和卫生城市公益广告。

曲靖日报社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4.主要街道、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有固定的卫生宣传标牌和健康教育专栏,电子屏幕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巩固卫生城市内容。健康教育专栏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计生委

5.各社区、单位要设置固定卫生宣传栏,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并建立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定期调查跟踪制度。

市卫生计生委

6.各级医院要规范和加强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在门诊和病区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和读报栏,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

7.学校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内容定期更换。中、小学健康教育活动要多种多样,每学年不少于两次。

市教育局

市卫生计生委

(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1.加强全民健康宣传,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体育健身风气。组织开展群众性健康活动,建立并落实职工工间操制度。

市文化体育局

市总工会

 

2.加大投入,完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宣传、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80%以上社区建有体育健康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

市文化体育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按标准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市文化体育局

(八)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施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1.抓好5.31世界无烟日等宣传活动,向大众传播禁烟、控烟有关知识,加强公共场所禁烟宣传与监督,增强居民的禁烟控烟意识,营造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市卫生计生委

2.积极开展控烟检查评比工作,推进“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单位”创建。各类公共场所有醒目、足量、固定、统一的禁烟标志,有专人管理,并经常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知识,做到无吸烟者及烟具、烟蒂、烟灰。

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

3.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现场无吸烟现象及吸烟痕迹。

市交通运输局

4.严禁在建成区设置烟草广告,规范管理烟草售卖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工商局

三、市容环境卫生

(九)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广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环境卫生管理经费落实,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完善,有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2.规范、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的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3.市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及街巷全面硬化,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凹,道路护栏整洁完好,城区无卫生死角。市区主次干道、河道两侧无违章建筑及无乱张贴等“六乱”现象。“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户外广告、标志牌、单位门牌设置规范、美观,垃圾收集设施配置齐全,管理规范。

 

(九)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广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4.市区河道、湖泊等公共水域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

城市河道内各类船只保持船容船貌整洁。船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到岸上指定地点倾倒。

市水务局

 

5.认真落实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开展城区绿化工作,有关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道路绿化做到无死树、枯树(枝)、缺株。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6.市区道路路灯设施完好率≥96%,装灯率达100%,沿街两侧积极推行亮化工程。

7.市区排水管网设施完好,排水畅通、及时。

(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1.生活垃圾、粪便收集及运输在符合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应做到:设施外形清洁、完好,密闭性好,达到密闭收集、运输及日产日清的标准,无恶臭,基本无蝇。危险废物、工业废物和建筑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分类处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内不得有空白或未落实地段,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3. 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工地内各项工作达到标准要求。道路建设、临时开挖等市政施工工地, 及拆迁待建工地要按规定设置围挡,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十一)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1.加大投入,完善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处理现场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基本无臭,室内基本无蝇,室外蝇密度控制在国标以内。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环境保护局

 

2.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关规定或制度,在城区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十二)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1.生活垃圾中转站布局合理,数量足够,有专人管理,环境整洁,定时消毒,内外无蝇蛆。机械设备运行良好,制度健全,定期保养,确保垃圾中转及时,无积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按国家标准科学规划,建设足够的公共厕所,城市主次干道、公交车场、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公共厕所管理规范,维护保养、清扫保洁及消杀制度落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旅游发展委

曲靖车务段

(十三)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1.农副产品市场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卫生管理及保洁人员,下水道畅通,车辆停放整齐,管理规范,环境卫生整洁,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商品划行归市,摊位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商品摆放整齐,禁止占道经营、场外经营。公厕、垃圾收集管理符合卫生要求。经营者在食品安全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农药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确保农副产品药物残留控制在标准之内。

市商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临时便民市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3.加大标准化菜市场的建设力度,确保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十四)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活禽销售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管理规范,规范处理废弃物,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无蝇蛆孳生。

市农业局

市商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五)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 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1.社区、单位、居民区爱卫组织机构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项经费,工作开展有部署、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商务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卫生计生委

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厕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

3.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理发、旅店、网吧、歌舞厅、浴室等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卫生计生委

(十六)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100%。污水排放设施完善。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平整干净,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公安局

市农业局

 

2.有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至少更换6次以上内容,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

四、环境保护

(十七)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加强环保执法力度,清理污染源,改善城市环境状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达到标准要求,有省级环保行政主管提供的证明。

市环境保护局

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1.开展扬尘污染整治和污染源治理,开展高污染燃料区污染企业整治,加快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AQI或API≤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加强对农村地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管理,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3.加强对交通噪声、文化娱乐噪声、商业器械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污染的整治,确保城市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十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1.严格按规定要求,对各水厂水源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全年监测6次,隔月监测,提高各类检测指标、项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市水务局

市环境保护局

2.落实水源保护措施,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管理和保护,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二十)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1.医疗废弃物的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环节制度落实、管理规范,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市环境保护局

市卫生计生委

2.有医源性污水处理设施,定期开展污水监测,污水达标排放。

五、重点场所卫生

(二十一)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1.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市卫生计生委

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各类公共场所单位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100%。

(二十二)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1.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旅店、小歌舞厅、小网吧等持有效的相关许可证照并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操作规范。

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文化体育局

市工商局

2.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旅店、小歌舞厅、小网吧等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保洁,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硬件设施落实,卫生指标达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二十三)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1.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制度健全,有卫生管理人员,卫生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

市教育局

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设立校医院或卫生院(保健室),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管理规范,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

3.学校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健康教育活动多种多样,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二十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1.建立健全职业监督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大力推进生产工艺改革,定期对设备检查和维护,加强生产场所通风净化,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市安监局

市卫生计生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督促各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培训制度,按要求定期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劳动者对职业危害防范能力。

3.加大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和管理,确保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十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规划和措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场所的许可管理,制定和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

(二十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场地卫生条件管理,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落实经营企业建立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等制度。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施引摊入市,规范管理,并限定品种经营,各项指标达到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二十七)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1.推广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从业人员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并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

3.建立并落实食品工具设备清洗消毒制度,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

(二十八)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开展牲畜定点屠宰工作,屠宰点符合卫生要求,加强检疫和市场巡查工作,无病畜禽肉上市。

市农业局

(二十九)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1.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对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的管理,各供水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各项工作达到有关卫生要求。

市卫生计生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二次供水设施齐全,运行正常,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每年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开展监测,各项卫生检测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三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1.加强甲、乙类传染病监控,落实院内控感制度,确保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市卫生计生委

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制定并组织实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

(三十一)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1.各级医疗机构免疫门诊及各级防保所严格按照预防接种相关规范和规定操作,开展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2.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

(三十二)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1.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促进慢病防控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市卫生计生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文化体育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健身场所覆盖率,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开展合理膳食、慢病防控知识宣传。

(三十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加强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建设,建立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制度,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市卫生计生委

(三十四)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人员编制适应工作需要,基本建设和业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确保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三十五)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1.积极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临床用血的采集、检测和供应规范,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采供血预案,并得到落实。

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

市公安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严格执法,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三十六)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加强基础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万—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三十七)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加强妇幼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降低婴儿、5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率,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市卫生计生委市妇联

八、病媒生物防制

(三十八)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1.建立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病媒生物防制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

市卫生计生委

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2.市属各相关责任部门落实行业管理,各负其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坚持开展春、夏、冬等季节性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各种形式的技术培养和评比活动。

3.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原则,科学用药,规范监测,保证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十九)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每年定期对全市病媒生物滋生地进行分类调查,并制定治理措施,完善垃圾处理、公厕与河道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水务局

市卫生计生委

(四十)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1.建立完善的病媒生物监测评估体,常年监测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种群分布、密度消长等相关数据,为有效控制我市病媒生物危害提供科学依据。监测结果可靠,能基本反映本地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

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市直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完善防蚊蝇、防鼠设施建设,确保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附件2

曲靖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曲靖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媒体宣传及社会动员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大氛围营造宣传力度
    (一)市属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新闻消息、时评、专栏、系列报道、通讯等方式,在显著版面、重要时段,及时、全面、准确地刊播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举措及相关活动。
    (二)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方面的亮点成效、先进典型、创新经验进行集中宣传,推出典型报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全体市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专题,增加网民关注度和参与度,使宣传覆盖面延伸到网络移动端。
    (四)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曲靖日报社、曲靖电视台,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及市民教育
    (一)进社区(小区)
    在社区组织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知识讲座,定期开设社区健康讲堂,丰富健康教育专栏内容并定期更换,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文明交通引导行动;开展小区内外环境整治,加强对垃圾收容器具、公共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各社区(小区)居委会、物管公司要大力营造浓厚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氛围。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进学校

在全市各中、小学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丰富多彩的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更新各班级黑板报及校园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校园内外环境整治,加强对学生食堂、垃圾收容器具、公共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做到校园内室内外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进企业

在岗位培训或职工会中宣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内容,将爱卫创卫工作融入企业文化,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提高员工知晓率;开展环境整治,加强对职工食堂、垃圾收容器具、公共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控制吸烟工作。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进机关

广泛发动机关干部参与,熟悉和掌握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内容,带头加强宣传和普及;开展环境整治,加强对垃圾收容器具、公共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做到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机关单位

(五)进市场(重点农贸市场)

培训经营户熟悉和掌握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内容,规范、守法经营,丰富市场内健康教育专栏和公示内容,广泛宣传以提高经营户及市民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知晓率及满意率;开展环境整治,加强对垃圾收容器具、公共厕所的建设与管理,保持良好经营环境。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进宾馆(旅馆)及餐饮企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知识培训,丰富健康教育专栏内容并定期更换,做到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100%;开展环境整治,加强公厕建设与管理;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

责任单位: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进工地

丰富工地内健康教育专栏内容并定期更换,定期对员工开展健康知识及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对工地食堂、生活垃圾和公厕的管理;建筑工地及闲置建筑物外围墙体制作巩固卫生城市宣传画、标语、公益广告等营造氛围。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进窗口单位

在城市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卫生城市”标志。火车站、高铁站、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大型商场及各大商业银行网点等窗口单位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公交站台、车载视频、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开展巩固卫生城市宣传,出租车LED显示屏要有相应的宣传内容。上述区域的公共场所要开展环境整治,加强对站点内垃圾收容器具、公共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全面禁止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中国银监会曲靖监管分局、曲靖高铁站、曲靖车务段

责任单位: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进景区(公园)

定期开展景区职工及导游健康教育大课堂,熟悉和掌握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内容,丰富景区健康教育专栏内容并及时更换;开展园区内外环境整治,加强对垃圾收容器具、公共厕所的建设与管理;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营造浓厚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氛围。

牵头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进家庭

制作印发《曲靖市民文明手册》,印制宣传张贴画,宣传市民行为规范;在曲靖电视台设立健康教育专题栏目,在社区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大课堂,借助移动客户端向行政区域内居民发送宣

传口号及健康宣传知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目标,建立“层级分明、运转高效”的指挥领导体系,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逐项分解落实;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财力全面开展工作,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任务。

(二)把握节点,突出重点。2017年2月—6月为我市迎接省级复查及整改阶段,要突出宣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部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策措施等,反映工作、传递压力,推进攻坚、强化整改。7月起要将宣传重点放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成效上,通过对比让市民感受到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带来的变化及成效。要结合多种宣传手段分层次进行宣传,务必自始至终保持浓厚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

(三)强化指导,长效运作。市、区两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宣传报道工作。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宣传工作计划,保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教的长效投入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宣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全市各系统及麒麟区、沾益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卫办要对下属或本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自查。由市爱卫办会同市创建办督查麒麟区、沾益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社会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宣传标语(参考内容)

1.热爱曲靖,热心创卫

2.环境卫生,从我做起

3.摈弃陋习,崇尚文明

4.卫生靠大家,健康你我他

5.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

6.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

7.建设美好家园,从一点一滴做起

8.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曲靖美好家园

9.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10.创卫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11.人人动手,清洁环境,消除四害,保障健康

12.草儿绿花儿香,环境优美人健康

13.你我多一份自觉,曲靖多一份清洁

14.有了您的真心呵护,曲靖才会更加美丽

15.爱卫工作人人参与,美好环境家家受益

16.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美化我们共同家园

17.安居曲靖我们是一家,清洁环境不分你我他

18.美化市容讲究卫生,绿化曲靖保护环境

19.美好生活靠我们创造,卫生城市靠大家实现

2o.树文明新风,创卫生社区,建宜居城市

21.建设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22.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争做曲靖文明市民

23.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24.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

25.人人献上一份力,共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26.您给城市一份清洁,城市送您十分温馨

27.携手共建卫生城市,齐心同育文明之花

28.群策群力共建卫生城市,同心同德打造清洁家园

29.巩固卫生城市,造福全市人民

30.打造文明曲靖在一言一行,巩固卫生城市在一点一滴

31.鲜花还需绿叶扶,城市更需市民护

32.卫生城市大家共建,美好家园你我共享

33.曲靖是我家,文明卫生靠大家

34.美丽曲靖从点滴开始,整洁环境从你我做起

35.你我多一份自觉!曲靖多一份清洁

36.规范“七小”行业经营,营造健康生活环境

37.曲靖发展靠大家,创卫需要你我他

38.消除四害,讲究卫生,减少疾病,保障健康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曲靖军分区。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

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