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04
标  题: 关于张祖林等十六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任〔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01-04 11:22:00
主 题 词:

关于张祖林等十六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

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祖林  任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

顾  健  免去曲靖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单祖伦  免去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绍永  免去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防治艾滋病局局长职务;

胡建勇  免去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魏学勇  免去曲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总督学职务;

角忠剑  任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张  顺  任曲靖财经学校校长(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曲靖财经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鑫飞  任曲靖财经学校副校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刘进权  任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校长(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曲靖农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李兴琦  任曲靖技师学院院长(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曲靖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肖良松  任曲靖技师学院副院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韩春丽  任曲靖技师学院副院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栾增能  任曲靖技师学院副院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李繁华  免去曲靖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宁  浩  免去曲靖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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