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12-08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0〕76号 发布日期: 2020-12-09 16:20: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曲靖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打造教育惠民工程,加快推动曲靖区域教育中心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76号)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实施曲靖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为曲靖中心城市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学校主体、家长自愿、经费保障”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逐步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备的课后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坚持把安全监管放在做好课后服务工作首位,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严格安全检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二)自愿参加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课后服务。
(三)学校主体原则。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的主体,在教体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由各学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信息公开原则。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对象、服务人员、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午餐费用、每周食谱、投诉举报电话等事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范围及对象。曲靖中心城市(麒麟、沾益、马龙、经开区)主城区全部小学有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
(二)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的中午放学后至下午上课前。
(三)服务内容。开展午餐和午间课后服务。
(四)服务模式
1.午餐服务模式。由家委会具体负责,按照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自主确定午餐供应方(供餐企业、学校食堂),学校进行指导和协助。家委会自主研究、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具体负责午餐费用的收支管理。午餐费用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
2.课后服务模式。午间课后服务以学校为主体,本校教师为
具体组织实施者,禁止营利性社会培训机构进入学校参与课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副秘书长和市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曲靖中心城市各区、各小学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与统筹。
(二)强化经费保障。公办小学课后服务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根据课后服务公益性目标完成情况,由教体主管部门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进行考核,人社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将财政补助经费核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绩效工资总量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学校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并按程序报批。民办小学课后服务有关经费自筹。
(三)健全监管机制。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禁止把课后服务变为集体上课、补课和借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教师、家长代表陪餐制度,确保午餐食品安全。要健全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规范开展、安全运行、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四)完善基础设施。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教体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曲靖中心城市“十四五”学校布局规划,争取项目立项,尤其针对基础设施薄弱的小学,要新建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学校食堂、宿舍楼、运动场及功能场所等设施设备,为课后服务奠定良好基础。财政部门要逐年加大对中心城市小学食堂、功能室及活动场所、师资培训等经费投入,为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五)注重宣传引导。教体部门要通过主流媒体、单位网站加强社会宣传,正面引导,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对各地各校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应及时推广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明确实施时间。中心城市各小学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启动实施。
 
附件:曲靖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曲靖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曲靖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刘本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得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学智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许洪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邓耀禄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  燕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魏学勇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总督学
李学青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生荣  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李  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绍永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许顺昌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党荣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余先辉  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赵  慧  市文化和旅游局三级调研员
王任良  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
徐安民  市审计局副局长
杨  荣  市信访局督查专员
唐开虎  共青团曲靖市委副书记
董学仕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杨云全  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程万军  沾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进宇  马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罗中山  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曲靖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研究确定课后服务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学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魏学勇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策事项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职责 
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履行好具体管理职责,督促指导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加强过程监管。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对课后服务收费进行指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财政补助资金核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增的绩效工资总量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督促、指导区级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并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学校公共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学校、供餐企业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指导;负责对课后服务收费进行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负责学校及其周边治安、交通安全的秩序维护,指导学校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处理学校治安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曲靖中心城市各小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并为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开辟绿色通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十四五”中心城市学校布局规划给予指导支持,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预留教育项目用地。
市文化和旅游局: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资源支持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学校开展应急演练,妥善处置应急事件。
市审计局:负责对课后服务绩效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市信访局:负责受理课后服务方面向市委、市政府的群众来信,接待市委、市政府群众来访,受理网上信访件、投诉件及有关热线电话投诉件。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网络舆情监控与处理。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消防监督执法等工作。
团市委:配合教体部门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中心城市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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