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02-14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人民政府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9〕17号 发布日期: 2019-02-14 15:53: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人民政府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5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9年省人民政府10件惠民实事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分解
(一)建设“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
目标任务: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围绕“干净、宜居、
特色”三大要素,重点在现有建成区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评选表彰20个左右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加快建设特色小镇,评选表彰15个高质量示范特色小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二)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双百”工程
目标任务: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150个。继续推进民族文化“双百”工程,培养20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突出人才,打造20个少数民族文化精品。(牵头单位:市民宗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三)农村劳动力培训和扶持创业促进就业
目标任务: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300万人次,其中贫困劳动力培训70万人次;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8万人以上自主创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四)实施全民健康提升工程
目标任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100%的医疗机构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报告制度,规范管理率达到70%;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达到50个。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7%,90%的县、市、区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卫生城市、卫生县城覆盖率达到90%,卫生乡镇覆盖率达到30%。(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五)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目标任务:推进40个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400个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达标。在县级公立医院建设45个卒中中心、45个胸痛中心、20个创伤中心、30个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在乡镇卫生院建设60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30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提升乡村卫生人员学历。(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六)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
目标任务: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步道工程”,建设700公里全民健身步道;建设县、乡、村三级体育基础设施项目100个;举办州市、县、乡全民健身示范活动100场;举办“七彩云南”系列全民健身精品赛事、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体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七)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目标任务:新建8个农村敬老院,消防安全改造30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327个农村敬老院,提质改造15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5个农村敬老院、30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牵头单位:市老龄委办公室、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八)推进“厕所革命”
目标任务:新建、改造城市公厕1000座以上,改造提升乡镇镇区公厕1600座;5月1日前全面消除全省A级以上景区旱厕,年底前全面消除城镇建成区旱厕和乡镇政府所在地以上学校旱厕。(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九)一部手机办事通
目标任务:推进高频服务事项手机办理,全年上线500个服务事项,覆盖办理、查询、预约、缴费和咨询等服务类型,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实现“掌上办”、“指尖办”。(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直各委、办、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十)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工程
目标任务:完成100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0000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完成100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村(居)开展普法活动10000场次;办理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10万件;承担“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和面对面法律咨询100万人次。实现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到100%,贫困村、贫困户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二、工作要求
(一)10件惠民实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牵头工作,配合单位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市直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及时与省直有关部门联系对接,明确涉及曲靖市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具体措施、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把责任落实到岗、任务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位。要坚持不懈抓好重大民生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三)根据省人民政府要求,2019年10件惠民实事实行月度报告制度,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将把省人民政府2019年10件惠民实事纳入“曲靖政务督办”APP实行全程在线管理,自2019年4月5日起,请市直各牵头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进展落实情况通过“曲靖政务督办”APP上报;同时,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12月10日前将上半年、第三季度、全年项目进展落实情况(包括完成比例和具体数字)报市政府办公室。联系人:秦证俊、刘晓稳,联系电话:3126916,电子邮箱:qjszfdcs@126.com。
(四)机构改革实施后,有关部门按照新的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和情况上报。
(五)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查,确保年底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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