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6-04-23 14:53:21   来源:曲靖市统计局   

2025年,曲靖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优化提升统计服务,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学习,不断巩固统计法治根基。一是强化正确政绩观教育。推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统计工作等重要论述的同时,联合市委宣传部,发挥珠源法治宣讲团作用,组建统计宣讲小分队,选配专业人员到市直部门及县市区开展“树立正确政绩观 依法依规统计”主题宣讲活动,引导领导干部树牢统计“红线”和“底线”意识。二是健全完善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常态化机制。提供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放置市委党校培训班学员宿舍,方便到党校参训的学员了解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2025年以来,市、县两级开展“统计法进党校”19次。举办“领导干部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并邀请省统计局领导作专题辅导,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增强法治观念。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将统计法纳入曲靖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创新采用“针对性宣传法”分类编印发放宣传资料,针对社会公众、党员干部、调查对象等不同群体分别定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册》《统计法宣传册—领导干部必知》《统计法宣传册—统计调查对象必知》等资料,被国家统计局选中展览。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系列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专业业务培训、报表布置、执法检查、数据核查过程中嵌入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营造依法统计浓厚氛围。

(二)压实责任,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一是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结合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一步修订《曲靖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印发关于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二是完善首席统计员制度。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抓数据质量”的理念,在全省率先做到市、县两级部门首席统计员全覆盖并开展培训。2025年,进一步规范园区统计工作,在园区推行首席(辅助)统计员制度。召开全市部门、园区首席(辅助)统计员培训,进一步发挥部门统计、园区统计在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曲靖市“一票否决”事项清单,列入市委巡察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内容。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推动加快形成防治统计造假监督工作合力。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强化基础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市统计局健全完善即报即审“五核三看”数据审核查询制度,坚持“三三四”统计服务基层机制,面向基层开展“三个必培训”,对新纳规、统计人员变动及数据异常企业精准开展“三个必上门”,做实做细送政策、送制度、指导建立统计台账、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四项服务”。二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建立“1+7+3”运行监测机制,对GDP主要指标支撑情况、七大重点行业运行情况及产业、主体、项目支撑情况建立指标监测体系。建立“1+10+N”预警分析机制,强化数量指标、牵引指标、关联指标的监测分析和深度挖掘。三是强化统计执法力量。建立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储备库,举办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开设“统计业务小课堂”,制定《曲靖市2025年度强化统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全市统计系统24名业务骨干通过2025年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居全省第1位,全面消除无持证人员地区,各县(市、区)持证人员全部达到2人以上。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坚持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统计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合力,全方位夯实统计法治建设责任,推动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主要负责人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三)发挥“带头效应”。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为依托,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建设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少数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较为薄弱,有的地区在推动统计决策部署落地时仍存在力度不足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尚有欠缺。

(二)统计工作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部分县级统计部门人员偏少,统计力量与统计调查任务不匹配的矛盾仍然存在。部分乡(镇、街道)统计职能有所弱化,统计力量薄弱,统计人员身兼多职、调整频繁,影响了乡(镇、街道)统计作用发挥,加之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稳定性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源头数据质量。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思想引领,深化法治理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推动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将法治思维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

(二)创新普法方式,提升宣传实效。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提升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打造“线上+线下”普法矩阵,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打造更多群众喜爱、易于接受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线下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时间节点开展活动,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普法服务。

(三)提升统计法治化建设水平,强化法治保障。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强化对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统计执法队伍管理,规范统计执法流程,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作假的法治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