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机关: | 曲靖市商务局 | 发文字号: | |
| 来 源 | 公开日期: | 2026-10-16 10:17:00 |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
为规范曲靖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根据《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6〕137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6〕16号)等有关规定,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曲靖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曲靖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曲靖市商务局
曲靖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