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年4-10月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05-09 16:26:46   来源: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县(市、区)发改局、曲靖经开区经发局,云南云投中裕能源有限公司、曲靖市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曲靖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宣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陆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富源华昊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罗平县燃气有限公司、师宗县燃气有限公司、会泽县大通天然气有限公司:

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相关规定及上游供气企业与各燃气企业签订的2026-2027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依据《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曲发改价格〔2026〕2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校核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通知》(曲发改价格〔2026〕3号),现将我市2026年4-10月天然气价格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曲靖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其全部经营区域内城镇公共管网供应的天然气。

二、联动后的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富源县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2.92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3.30元/立方米。

(二)陆良县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2.92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3.43元/立方米。

(三)宣威市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2.92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3.55元/立方米。

(四)罗平县、师宗县、会泽县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4.60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5.40元/立方米。

各县(市、区)联动后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为最高上限标准,供气企业可下浮执行。

三、执行时间

非居民用气价格执行时间:2026年4月1日-10月31日,已充值的不追溯执行。

居民用气价格执行时间:2026年5月8日至下期天然气价格联动起始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城镇燃气企业要持续优化气源采购渠道和结构,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规范财务管理,做好对用户的解释和费用清算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二)各城镇燃气企业要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要求,严格落实居民用气阶梯价格、用气优惠减免政策,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配合行业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价格监管。

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报告。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国家、省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以下文件同时废止:《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曲靖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调整销售价格的通知》(曲发改价格〔2019〕49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泽县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的批复》(曲发改价格〔2018〕11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师宗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曲发改价格〔2015〕20号)、《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罗平县管道天然气临时销售价格调整的批复》(曲发改价格〔2017〕16号)。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