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一)报废条件
2026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且所购新车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给予一次性补贴。
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2025年1月8日至该车注销登记日期之间无转让登记。
(二)补贴标准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12%给予补贴,最高补贴2万元。
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5万元。
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三)申请途径及流程
1.申请途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进入申请。网址:HTTPS://QCLT.MOFCOM.GOV.CN。也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平台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入“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提交申请。
2.实施方式:采取“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的方式(以补贴申请首次提交的时间为准)。
3.所需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信息及Ⅰ类银行账户信息;
②报废汽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③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
有关材料的开具日期均须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
(一)置换条件
对个人消费者通过售卖方式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云南号牌乘用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且所购新车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给予一次性补贴。
申请人转让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含当日,下同)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2025年1月8日至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之间无转让登记。
(二)补贴标准
对转让旧车并购买符合上述条件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价税合计,下同)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
对转让旧车并购买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对转让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予补贴。
(三)申请途径及流程
1.申请途径:个人消费者通过“懂车帝APP”申请。消费者在“懂车帝APP”首页点击“政府补贴”频道选择“云南”-“置换补贴”,或者直接搜索“云南省汽车置换更新”等关键词,进入云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专题页面进行申请。
2.实施方式:汽车置换更新补贴采取“先领取名额、再申报补贴”的方式实施。每日在“懂车帝APP”10:00发放名额,先领先得,用完即止;补贴名额有效期为20天(领取后480个小时),领取到补贴名额的消费者应在资格券有效期内提交补贴申请(允许消费者先领取补贴名额,在资格券有效期内完成汽车置换更新和提交补贴申请)。
3.所需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信息及Ⅰ类银行账户信息;
②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包含该车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信息及最近一次转让登记信息的全部内容,包括第1页至第4页等);
③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
有关材料的开具日期须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三、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一)补贴时限
2026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含当日)
(二)补贴对象
实名注册认证,GPS定位在云南、实际参与活动并在云南省内收货的个人消费者(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
(三)补贴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消费补贴不超过1500元。
(四)补贴流程
电子抵用券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发放,每日发放时间7:00‑24:00,领取的优惠券须在当日24:00前使用。
1.线下商户通用券: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以旧换新”活动专区领券,领券后可在省内参与活动的所有线下实体门店(含农村地区的门店)核销。
2.农村地区专属券:消费者前往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门店(仅限农村地区的门店),扫门店码领券,并在线下门店核销。
3.电商平台券: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电商平台专区领券,领取成功后登录参与活动的电商平台云南省活动专区使用。也可以在部分电商平台活动专区直接领券、核销。
补贴领取方式结合实际优化调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五)使用规则
①每人每日可领取单个品类的电子抵用券1次;每人每月可领取单个品类的电子抵用券不超过2次。2026年度内,每人累计可领取单个品类的电子抵用券不超过5次。不同领券方式共用活动名额。
②消费者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采用“支付立减”方式,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结算,平台自动核算补贴金额,政府补贴部分从领取的电子抵用券中核减。
四、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政策
(一)补贴时限
2026年01月01日起,补贴资金分批次投放,资金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二)补贴对象
实名注册认证,GPS定位在云南、实际参与活动并在云南省内收货的个人消费者(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发票抬头须保持一致)。
(三)补贴标准
①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
②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四)补贴流程
补贴每日7:00‑24:00以领取电子抵用券形式,“先到先得”原则发放,领取的抵用券须在当日24:00前有效,逾期可重新领取。
①门店券:消费者前往参与活动的线下实体门店(包含农村地区的门店)扫描门店码领券,在线下门店(包含农村地区的门店)核销;
②农村地区专属券:消费者登录公共服务平台农村地区专区领券,也可到农村地区门店扫码。领券后在省内农村地区的线下实体门店(名单以官方公示为准)核销;
③电商平台券: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电商平台专区或各大电商平台专区领券,领取成功后在参与活动的电商平台云南省活动专区下单使用,所购商品通过物流寄送到家。
④O2O专项券(线上下单门店自提/闪送到家):消费者登录云闪付APP电商平台专区或各大电商平台专区领券,领取成功后在参与活动的电商平台云南省活动专区下单使用,消费者可选择到店自提或闪送到家服务。
(五)使用规则
①每人每日可领取单个品类的电子抵用券1次,活动期内不限制领券总次数,每人每品类电子抵用券活动期内仅可核销1张。
②消费者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采用“支付立减”方式,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结算,平台自动核算补贴金额,政府补贴部分从领取的电子抵用券中核减。
③消费者购买补贴产品后,需配合现场销售人员或快递送货人员检查货品包装完好性,并配合完成产品入网激活。
④如出现退货情况,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云闪付平台同步返还消费者补贴资格。
各项补贴政策及条件请以相应实施细则规定为准,咨询电话曲靖市商务局:0874-8969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