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2026)曲靖市第0482号

2026-10-19 09:26:2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03执493号-23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将唐闻君、何昆芳名下位于曲靖市麒麟区环南路与平安路交叉口“金湘九俊”小区一期33幢第1-3层05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6962号)登记至买受人李维敏名下。因唐闻君、何昆芳证号为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696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