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浦燕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313号凯悦小区1幢第5层2-502号,地号为532201000-003-001-4-2S001020502,证号为曲市国用(2011)字第378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01022491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浦燕波
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