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子庭安、刘双凤,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城南片区、金宝路东侧、环南路北侧(圣庭花屿小区一期)15幢第1层车-160号车库,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6023GB00001F00150036,证号为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061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子庭安、刘双凤
202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