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兴芳申请继承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大坡寺4幢第2层1-2-10号的不动产,经审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李天佑、梁树菊
继承人:李兴芳
不动产坐落:曲靖市麒麟北路大坡寺4幢第2层1-2-10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4651号、曲房曲靖市共字第14427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1)字第6471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房屋面积75㎡,土地面积14.7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部(南湖雅园小区商7幢)
联系方式:0874-3132686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