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曲靖通优铂金)A幢第6层1-601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0007GB00002F00010052,证号为云(2018)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743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金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