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高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平安路与文笔路交叉口“世纪涛岸”小区一期5幢第12层7-1201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013002GB00007F00050213,证号为云(2020)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0108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泉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