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程怡颖,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经五路西侧、文笔路北侧“龙境云庄二期”126幢第1层S7号商铺,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6017GB00019F01260007,证号为云(2021)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2767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怡颖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