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孟凡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22号(曲靖制钉厂)1幢第5层3-5-1号,证号为201030078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凡文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