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崔柱生、唐词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前北路16号14幢第3层1-3-1号,地号为C-(17)-8-1F14103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5)字第761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585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崔柱生、唐词玉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