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时雨,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云玉路以南,环西路以西“金硕苑”小区12幢第1-3层12-1号,地号为006-031-001S0120000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200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2013108678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时雨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