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东路(曲靖机械厂)11幢第4层1-4-2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0013GB00004F00110020,证号为云(2019)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4329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婷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