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苏春元,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环西路以西、文笔路以南“阳光·上城”小区6幢第8层3-802号,地号为532201000-006-032-001S006030802,证号为曲市国用(2016)字第243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春元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