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谢胤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胜峰路(金福花园)第1-4层金园27号,地号为532201000-004-046-2S金园000000027,证号为曲市国用(2011)字第311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01002477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胤胥
2026 年 5 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