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唐小江、李永分,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67幢5单元第2层202号,证号为200919761号、20091976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小江、李永分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