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宋晶,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麒麟巷(曲靖青峰糖酒茶有限责任公司)3幢第4层1-4-2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1016GB00001F00030024,证号为云(2020)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2585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宋晶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