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明辉,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东关上南园村24号,地号为D-(25A)-29,证号为曲市国用(2010)字第297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0101426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明辉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