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陈筱玲申请继承坐落于曲靖市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煦苑)9幢第2层1-202号的不动产,经审定,登记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周华
继承人:陈筱玲
不动产坐落:曲靖市曲陆高速公路1.5公里处(阳光花园金煦苑)9幢第2层1-202号
不动产权证号:云(2021)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8482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土地面积26.12㎡,房屋面积133.41㎡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部(南湖雅园小区商7幢)
联系方式:0874-3132686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