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刘恩靖、杨晓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教场西路(云南煤炭基本建设公司)34幢第6层1-6-2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0010GB00004F00340032,证号为云(2017)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703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恩靖、杨晓琴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