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邓桃仙申请继承坐落于曲靖市紫云路以东、金盾小区以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棚富花园”小区15幢第1层S-43号的不动产。经审定,登记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龚云权
继承人:邓桃仙
不动产坐落:曲靖市紫云路以东、金盾小区以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棚富花园”小区15幢第1层S-43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016101081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016101082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016101083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2016101084号
不动产用途:商铺
不动产面积:房屋面积84.4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部(南湖雅园小区商7幢)
联系方式:0874-3132686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