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及《曲靖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陆良鹏鄂燃气有限公司丹东供应站(二级),陆良众成燃气有限公司板桥液化气供应站(二级)、海界液化气供应站(二级)、芳华液化气供应站(二级)燃气经营许可申报事项已通过审查。
现予以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到2026年1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企业申报事项有异议,均可向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燃管科反映情况。
举报及业务咨询电话:0874-328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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