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5-06-24 16:59:00   来源: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曲靖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通〔2024〕6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X3YN202406050037问题,曲靖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共同按职责直办,已按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3YN202406050037。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麒麟区、经开区、马龙区、沾益区)等地方存在厨余垃圾(泔水)私拉私倒等情况,无收运处理资质、无环评手续等普遍(车牌号有:云D6R775、云D960EU、云D516SX、云DDU217、云D252RY、云D94F49、云D831HC等),部分违规加工地沟油,无污水处理设备;部分运往养猪场(麒麟区上洞、沿江街道,经开区中铁路等)违规养猪。

二、问题调查整改落实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能职责组织对举报反映车辆涉及的万道星光广场、曲靖市特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马龙富源酸菜猪脚等餐饮单位开展现场检查。一是查看餐饮单位是否与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处置协议,明确处置事项。二是否建立厨余垃圾处置台账,对厨余垃圾的处置数量、时间、收集人等情况进行登记。

经查,麒麟区金圆药膳石斑鱼火锅店、麒麟区陈记农家菜馆、麒麟区五道菜、麒麟区崔逢富源脆皮猪脚餐饮店、麒麟区祥睿园餐饮店、麒麟区珠原餐馆、麒麟区鑫食府宣威农家菜餐饮店、麒麟区胡记地道宣威农家菜。曲靖市特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麒麟区永興餐厅、马龙区垚磊酸菜红豆猪脚火锅店、马龙区柠檬饭店等餐饮单位未签订厨余垃圾处置协议合同,未建立厨余垃圾台账。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餐饮单位将厨余垃圾(泔水)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做到厨余垃圾(泔水)流向可追溯。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餐饮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目前,涉事餐饮单位已完成整改。

(二)城市管理部门对7名无证违法私拉厨余垃圾(泔水)的车主进行查处。

四、下步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对辖区内餐饮厨余废油脂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加强宣传,增强意识。提高经营主体的环保意识,做好废油脂回收再利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