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梅珍、顾建勋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东星小区中路二组团14幢第1层10号,证号为200761150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梅珍、顾建勋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