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彩珍于2025年8月29日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发布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金穗花园四期7幢4单元第7层7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号为(2025)曲靖市第0327号),现因本人刘彩珍申请撤回登记,故撤回上述公告。
声明人:刘彩珍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