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5)曲靖市第0356号

2025-09-24 09:50:4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袁超、王红波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6幢第7层1-7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袁超、王红波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李为民、罗文美买卖转移给聂娜。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聂娜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162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转移登记,仍登记在李为民、罗文美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8661号)。现聂娜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袁超、王红波,袁超、王红波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为民、罗文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文件规定,因房屋所有权多次转移、土地使用权未同步转移导致房屋、土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的,经核实,权属关系变动清晰且无争议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由房屋所有权人、现房屋买受人双方共同申请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登记。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