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5)曲靖市第0336号

2025-09-16 14:36:1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锦芬申请继承坐落于曲靖市南门桥47幢第4层4-1号的不动产,经审定,登记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李金保

继承人:李锦芬

不动产坐落:曲靖市南门桥47幢第4层4-1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41519号、曲房曲靖市共字第28059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3)第9835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土地面积11.43㎡,房屋面积57.1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部(南湖雅园小区商7幢)

联系方式:0874-3132686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