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高利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经开区西苑小区颐康花园214幢第4层1-401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005201GB00001F02140010,证号为云(2021)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98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利赟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