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熊吉德、周红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农行曲靖市支行)5幢第3层1-3-3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0008GB00010F00050008,证号为云(2021)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591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吉德、周红梅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