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学云,梁芳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交通路50号(曲靖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无号5幢第5层3-5-5号,证号为101448、共683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学云、梁芳
2025 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