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龙燕,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城南片区,金宝路东侧,环南路北侧(圣庭花屿小区一期)14幢第3层3-302号,证号为201311874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龙燕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