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曲靖市第0225号
2025-07-04 15:26:1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马庆占、陶金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经开区朝阳路以北、长征路以东“湖光名庭”小区51幢第14层1401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006001GB00001F00490182,证号为云(2022)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492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庆占、陶金珠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