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荀千芮,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西路(云南省地矿局八0七队)17幢第1层2-1-2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0008GB00001F00170004,证号为云(2025)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1510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荀千芮
2025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