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批复》《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嘱托函》,现公告注销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详见附表: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不动产权核实明细表,共计17本,现已收回17本不动产权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公示之日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延长线南湖雅园商7幢三楼产权与调处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874-3917368),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特此公告
附表: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业务用房项目不动产权核实明细表.pdf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