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5)曲靖市第0183号

2025-06-09 10:30:3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郭春梅、冯俊松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开发区锦华山水缘小区翠园13幢1单元第7层1-702号,地号为532201000-008-009-1S013010702,证号为曲市国用(2011)字第4536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因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