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24)云0302执557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4)云0302执557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强制将被执行人王子怡名下坐落于曲靖市建宁东路和珠江源大道交叉处祥达花园A区18幢第6-7层1-60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云(2024)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5213号】转移登记回转至王红兵、缪应梅名下。因王子怡证号为云(2024)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52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该证书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