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5)曲靖市第0151号

2025-05-19 09:02:5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邓茶花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与曲珠路交汇处(东泓新居)14幢第1层2-1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邓茶花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金泓房地产有限公司(曲靖安厦集团金泓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售给李俊,李俊买卖转移给王靖,王靖买卖转移给耿永存、邓茶花。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耿永存、邓茶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7051、2016307052),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分摊)变更和转移登记。现耿永存、邓茶花欲将上述不动产夫妻财产约定为邓茶花单独所有,邓茶花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俊、王靖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文件规定,因房屋所有权多次转移、土地使用权未同步转移导致房屋、土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的,经核实,权属关系变动清晰且无争议的,可以根据规定程序由房屋所有权人单方申请办理房地权利主体一致的不动产登记。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