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曲靖市第0152号

2025-05-12 09:51:4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孟凤英、窦学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城南片区、金宝路东侧、环南路北侧(圣庭花屿小区一期)13幢第5层2-501号,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06023GB00001F00130035,证号为云(2017)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01694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凤英、窦学志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