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5)曲靖市第0148号

2025-05-12 09:49:5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薛云芬,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曲靖非公有制经济商住楼”南楼幢第1层12号商铺,不动产单元号为530302112022GB00015F00010012,证号为云(2024)曲靖市不动产权第001110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薛云芬

2025年5月6日